公民个人维权,初衷能理解,但方法需理性
王迎龙,刑事诉讼法学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某在微博有粉丝130多万,作为网络大V,在微博上未经当事人允许泄露牛女士个人隐私,公布了其姓名、单位、精神病史等信息,如果查证属实,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属于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情节严重,可能触犯刑法中的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如果使用了侮辱性词语予以传播,情节严重的,经查证属实,还有可能涉嫌构成侮辱罪。因此,网络大v针对公民个人维权,初衷能理解,但方法需理性,应当依法而行。
首先确保公共安全,要依法采取充分的保障措施
王向前,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副主席、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教授
关于公共安全与精神病人权益保护的关系,航空公司和有关单位首先要确保公共安全,要依法采取充分的保障措施。无论身心健康的人还是身患精神障碍饱受疾病痛苦的精神障碍患者,我们都生活在有限的空间里,同呼吸、共命运。因此,保护好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如发生涉及精神病人的纠纷时,各方当事人都应当采用理性协商、申请调解机构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向公安机关举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法定方式维权,不应当采取泄露精神病人隐私等非法方式,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类案事件回顾:
1、2018年4月15日,国航长沙飞北京的航班发生一起一名乘客胁持恐吓一名乘务人员事件。机组按处置程序备降郑州新郑机场。后续报道称,该旅客因突发精神疾病,用钢笔做胁持工具胁持一位乘务人员。
2、2015年3月24日,德国之翼客机在法国阿尔卑斯山坠毁,夺去了150人的生命。据相关报道称,客机“黑匣子”驾驶舱语音记录仪的信息显示,坠机前驾驶舱里只有副机长安德里斯·鲁比茨一个人。之后,警方从鲁比茨公寓的电脑里发现,他是一名健身迷,患有抑郁症和疲劳综合征。不过他却顺利通过了所有的心理评估和体检程序。
3、2008年,演员王姬向媒体诉称,国航洛杉矶飞北京的航班机长以安全为由让其70多岁母亲和智力有缺陷的儿子下飞机。国航之后发表公开信,称机长的处置有法律依据。因为当时王姬的孩子情绪不稳定,机组成员已无法控制,机长为了乘客安全才做出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