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难认定是否因工而起
“颈椎病能否被纳入法定职业病目录”,并不是新鲜话题。早在2011年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首次修订时,对此便有过讨论。但截至目前,仍停留在呼吁和讨论阶段。
孙新介绍,现行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是2013年调整修订的,包括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等在内的10大类132种职业病。
对于将颈椎病等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不少业内人士认为面临诸多障碍。
“如果被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与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皮肤病等在特定环境下才更易罹患的职业病相比,颈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在性质上相差较大。”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研室副主任宋艳慧告诉记者,从现有制度框架和理论层面来看,不适宜将颈椎病等常见病纳入职业病目录。
职业病强调疾病的职业关联性,在长期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李晓燕看来,目前还没有很好的方法,去判断颈椎病等疾病是因职业因素,还是因个人生活习惯,比如长时间看电子小说、玩网络游戏等引起的。因此从技术角度上讲,较难确定使用电脑等办公设备的程度与患病之间的关系,以及是因工作还是因娱乐形成的颈椎病。
李晓燕认为,如果颈椎病等因上班族所常见而被纳入职业病目录,相应的患者群体会大幅增加。“但职业病诊断是一项专业且严谨的工作,需要很多资源。就目前情况来看,颈椎病等疾病并不具备纳入职业病目录的条件。”
另外,宋艳慧指出,职业病认定与工伤保险密切相关,继而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处理等系列问题。例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业病目录扩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在制度设计层面需要做通盘考虑。”宋艳慧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