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邀请了12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宁波中院发布十大打击拒执犯罪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上,宁波中院发布了全市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可以发现,被执行人领取拆迁安置费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被执行人拒不腾退房屋,已成为拒执犯罪的常见类型。
2015年11月,慈溪法院判令被告人胡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连带清偿本金293万元及利息。胡某未主动履行,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16年10月,胡某领取其家庭共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374余万元后,将部分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致使上述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慈溪法院以胡某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胡某到案后,主动偿还88万元款项,取得了申请执行人谅解。2018年4月27日,慈溪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胡某提出上诉,宁波中院经审理后维持原判。
宁波某灯具公司及孙某是余姚法院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标的超过350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余姚法院对该公司所有的两处抵押房地产启动拍卖程序。该院两次下达腾房通知,并于2018年4月27日到现场督促腾房,但上述单位、个人拒不配合,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同日,孙某被余姚法院司法拘留,并以涉嫌拒执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发后,上述涉案房地产已腾空并交付执行。余姚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于2018年6月20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单位宁波某灯具公司罚金三十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原题为《宁波法庭直播拒执犯罪案 还专门组织了46名被拘老赖观看》邵巧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