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马某当庭被判有期徒刑1年
“被告人,你认罪吗?”
“我认罪”。
今天早上,宁波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40多岁的马某因拒不执行、裁定罪被海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与以往的案件不同的是,该案件的判决全过程在网上进行了全程直播,同时,46名被宁波法院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在宁波全市各拘留所远程观看了庭审直播。
为什么要这样做?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震慑和惩戒法律制度,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为此,宁波中院还召开了新闻打击拒执犯罪发布会,发布了宁波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拘留所直播法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判决
被拘留的老赖看完立马还了2万借款
今天早上9点,12名宁波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来到宁波中级法院的第二法庭,一起观摩一场拒执犯罪案,直播期间,20多万网友观看了庭审现场及发布会。同时, 46名被宁波法院司法拘留的被执行人,分别在宁波市拘留所、北仑拘留所、余姚拘留所、宁海拘留所和象山县拘留所五个地点观摩了拘执犯罪的庭审直播。
站在法庭上的被告人马某,是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公诉机关指控称:2018年2月24日,海曙法院判决马某向王某归还借款278.98万元。判决生效后,马某未主动履行上述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马某将登记在其另一身份证名下的位于江北区一套房产私自转让给他人,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导致海曙法院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2018年6月1日,马某至海曙法院投案,次日被移送至公安机关。
海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在明知负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的情况下,随意处分房屋转让后的所得款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结合其自首情节,当庭宣判马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在拘留所旁听庭审的被执行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邹某因未归还18万元借款被江北法院司法拘留,观摩庭审后,他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会吸取教训,不再逃避执行。事后,邹某通过执行干警联系其朋友,支付了2万元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