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水沟中清理出的含重金属废渣随意丢弃
据督察人员估测,堆放总量应在10万吨以上,且堆存高度远超于地面,受雨水冲刷,钙渣与雨水形成的混合物四处流淌,现场一片狼藉,环境隐患突出。
一些沾染重金属污染物的厂区土地寸草不生
二是厂区管理混乱,污水横流。根据规定,铅锌行业企业生产废水重金属污染物应实现车间达标排放,并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确保生产厂区含有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但检查发现,该公司电解车间管理混乱,不但未按要求收集高浓度重金属废水进行处理,实现车间达标排放;而且将沾染有高浓度重金属污染物的电解板随意露天堆放,严重污染环境。
厂区没有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现场检查时正值雨后,地面散落的含重金属废渣、粉尘经雨水冲刷进入雨水沟,最终汇入厂区低洼处。但由于收集池容积小,大量雨水混着含有重金属的污水溢流至厂区道路,厂区污水横流。
此外,对于雨后冲刷到地面、水沟的含重金属废渣,该公司清理收集后普遍就近丢弃在厂区绿化带中,造成二次污染,部分厂区裸露地面因沾染重金属污染物后寸草不生。
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上市企业,为什么会如此大肆污染环境,给珠江上游水环境安全带来重大环境隐患;为什么会如此明目张胆消极对待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生态环境部指出,经查阅资料,2016年12月16日,曲靖市委五届11次常委会研究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时明确:市委常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1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汇报;要不断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挂牌督办、跟踪问效,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但是,曲靖市委、市政府在制定督察整改方案时,只是简单将有关整改任务全部安排给县级政府承担,而将自己高高挂起,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于辖区内重金属污染突出问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以及专题会均未进行专题研究,也未开展有效的督办考核,甚至国家及云南省有关部门专门督办后,也未引起足够重视。
针对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敷衍整改,以及曲靖市党委政府可能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督察组将深入开展调查,如实上报情况,确保依法依规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