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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桂两省区开展跨界联合执法 共查出两家企业涉及问题

2018-04-23 09:40:36 中国环境报

  滇桂两省区开展跨界联合执法 共查出两家企业涉及的10个问题,已分别移交文山州广南县、富宁县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图为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右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汪剑灵(左一)在广南东糖糖业有限公司检查在线监测机房的相关情况。

  本报记者蒋朝晖摄

  ◆本报记者蒋朝晖

  上游污染,下游叫苦,一直是治理跨界河流污染的难题。

  4月11日~4月14日,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省(区)、州(市)、县(区)三级执法人员齐聚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开展2018年滇桂跨界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活动。

  在活动期间,执法人员兵分两路,重点对滇桂跨界河流沿线开展生态环境、废水排放企业现场监察执法。在环境执法工作交流会议上,滇桂双方执法人员就进一步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的思路和方法进行了面对面探讨。

  此次联合执法共查出两家企业涉及的10个问题,已分别移交文山州广南县、富宁县环保部门立案查处。

  现场直击

  一制糖企业被查出5个问题

  按照滇桂跨界联合执法活动安排,4月12日全天和4月13日上午,全体执法人员分成两组,对文山州广南县和富宁县的4家企业、5个生态点进行现场检查。

  4月12日9时,记者跟随第一组执法人员乘坐一辆租用的公交车,从广南县城出发,赶往50多公里外坝美镇八达村的广南东糖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糖公司)。

  近一个小时的行程中,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黄杰、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汪剑灵等滇桂执法人员一直没有休息。他们认真查阅东糖公司相关资料,相互介绍情况,交流分享以前开展联合现场监察执法的体会。

  10时左右,执法人员进入东糖公司。当时气温近30摄氏度,大家一下车便迅速在生产厂区开展全面执法检查。

  记者看到,日榨5000吨甘蔗的东糖公司当日并没有生产,与厂区仅一墙之隔的小河里清流涌动。据了解,墙外小河汇入驮娘江,最终汇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水域。

  在厂区内,黄杰和汪剑灵带领执法人员逐一查看了生化污水处理站、水膜除尘器、固废堆场、在线监测系统等主要污染治理设施。期间,对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及制糖废水指标展板、废水排放口公示牌、在线监测机房仪器设备及记录本等,都一丝不苟地进行了检查。

  在东糖公司会议室听取该企业环保工作情况介绍过程中,执法人员还仔细查阅环评资料、技改项目验收资料、2014年~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记录、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字材料,向公司相关负责人询问开展日常环保工作具体情况。

  根据现场监察结果,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指出,东糖公司存在雨污分流不完善、污水管线标识不清晰、废水在线监测排放口不规范、采样点设置不合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未贴封条等5个方面问题。

  汪剑灵认为,制糖企业生产时间短,排污量大,管理不善就会造成跨省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他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对东糖公司提出实施排污口达标整治、在排污口安装摄像头、抓好日常环境管理、落实应急设施管理、强化生产过程管理共5条建议。

  黄杰当即指出,自治区方面提出的5条建议就是5条要求,文山州环保局要督促广南县环保局对东糖公司下发整改通知,并上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东糖公司要严格落实环保要求,按时完成整改。文山州环保局还要举一反三,对全州制糖企业组织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将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

  对执法人员提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东糖公司负责人表示全盘接受,立即整改。

  追根溯源

  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日益完善

  珠江发源于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马雄山麓,云南省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山水相连,同属珠江水系。文山州驮娘江、西洋江(文山州段)、普厅河、那马河众多支流汇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右江、西洋江水域,在两省(区)8个县(区)交汇,其中富宁县东北部普厅河、那马河和西洋江流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水库(百色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长期以来,滇桂两省(区)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出实招,下真功夫,在开展跨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密切配合,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黄杰介绍,早在2011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就安排部署对珠江水系周边的化工企业进行排查。近几年,云南省重点对珠江水系周边涉危、涉重的企业开展排查和执法整治,处罚、关停、搬迁了一大批企业,围绕水污染防治,针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截至目前,尚未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

  据了解,地处两国三省十县结合部的富宁县境内,大型货车载危险化学品因交通事故而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有发生,从2007年~2013年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5起。在云南省、文山州及富宁县环保部门共同努力下,这些突发环境事件均得到及时处置,有效避免或减轻了对跨界河流的污染。

  为共同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经两省(区)环境监察总队协商一致,双方于2014年 9月18日签订了《滇桂两省(区)跨界河流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此举为进一步做好两省(区)交界区域环境执法工作,建立“协调统一、信息共享、高效通畅”联合执法体系,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近几年来,滇桂双方按照《协议》明确的合作内容,在做好跨省(区)断面和分水线联防联控、开展重点污染源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推动市县两级联合执法检查等方面通力协作,逐步建立健全了预防和处置跨界环境污染纠纷省(区)际联动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制度、后督察和定期工作交流等机制,并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在2017年,云南为配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查找被污染水体的污染源,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半个月的地毯式排查,进一步密切了两省(区)的合作关系。

  执法建议

  共享信息及时化解环境风险

  在此次联合执法活动期间召开的环境执法工作交流会议上,云南省文山州和曲靖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介绍了各自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情况。与会人员畅谈了本次联合执法工作体会,就下一步如何共同推动跨界河流水污染环境联合执法实现常态化、增强跨界突发环境事件污染防治工作实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汪剑灵表示,这次到云南开展环境联合执法是一次很好的机会。自治区方面应当自勉,一定要加强自查,对两省(区)跨界流域要加强监管执法。同时,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息交流,主动加强与云南方面沟通,邀请云南省执法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联合执法。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多是交通事故引发的次生风险,汪剑灵建议,与交通部门实施联动,发布预警信息,实现平台信息共享;加快应急硬件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

  黄杰表示,跨界联合执法平台建立起来后,省级层面不一定每年都开展,州(市)、县级可以定期开展,县(区)与县(区)之间可以经常交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有效化解环境风险,避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希望今后把联合执法的范围进行扩大。明年,云南可以组织广西壮族自治区执法人员到珠江流域检查。

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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