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环保明星”,背后大肆受贿
澎湃新闻梳理起诉书发现,刘向东受贿始于担任山西省供销社理事会主任期间。
这一时期,他利用职务便利,在地产开发、承揽工程、职务任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陆续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729.5万元人民币、10万美元。
2006年3月,刘向东出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2009年调整为山西省环保厅厅长)。
主政山西环保系统的7年间,他以铁腕治污著称,还曾因工作成绩显著荣获诸多殊荣,其中就包括全球公益慈善联盟最高奖项——金质勋章。
然而,这位明星环保厅长的真实人生并非如此。
检察机关指控,刘向东在担任山西省环保局局长、山西省环保厅厅长期间,曾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保违法处罚、环保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他还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上行为涉及受贿财物5844万元人民币、366万美元、160万港币和18万欧元。
澎湃新闻注意到,多年来,刘向东的主要受贿对象为企业老板。
2007年至2012年,他先后9次收受山西孝义某企业薛姓负责人给予的财物,共计30万元港币、存有28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以及一张面额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
在刘向东关照下,山西省环保厅先后下发暂缓、延期关停薛某企业的相关文件,并对其参股煤矿环评予以批复。
2006年至2012年,刘向东多次接受山西某公司董事长郎某某就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帮助推销企业产品以及继续给予关照的请托。
为此,郎某某先后11次送给刘向东20万元人民币、十张共计存有125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
2006年至2008年,刘向东多次接受山西某公司总经理蔚某某给予关照及办理环评审批的请托,在自己办公室以及太原长风大街上岛咖啡厅收受蔚某某共计204万元人民币。期间,经刘向东签批,省环保局对该公司某项目环评予以批复。
2007年至2009年,刘向东多次接受运城某公司董事长薛某乙请托,先后在薛某公司办理尾气检测备案证书、为薛某乙女儿安排工作、为薛某乙担任山西某协会秘书长等事项过程中提供帮助。
此后,薛某乙为表示感谢,先后送给刘向东两张共计存有1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