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了“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
梁増昌介绍,深圳首创了“一案一整改”双向反馈机制,并在全省得到推广。这种工作方法是政法部门侦破涉黑涉恶重大、典型案件后,分别通过公安建议、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通报在打击侦破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的和审判阶段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政法部门提出的建议及时查补漏洞、消除隐患,并将整治情况及时反馈政法部门,做到“破获一起重大或典型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净化一片领域”。
如龙华区侦破全市首宗“莆田系”医疗机构强迫交易案后,政法部门以此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为切入口,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击医疗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整治以来,市卫健委共摸排移交涉黑、涉恶、涉乱线索165条,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5765间次,立案查处1391宗,罚没款共计2254.8万元,关停整顿医院3家、门诊部(诊所)350家,依法查处了惠爱门诊部等6个涉恶医疗案件,共刑拘106人,逮捕56人。
如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开展泥头车涉黑涉恶专项整治,泥头车“多拉快跑”致人死亡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今年1~4月份全市泥头车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0%。
去年全市110刑事治安 总警情同比下降23.1%
发布会上,公检法部门各自介绍了扫黑除恶的成效。深圳市公安局扫黑办常务副主任、刑事侦查局局长李平介绍,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今年5月9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40个,带破相关刑事案件3660余宗,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约50.68亿元,缴获枪支、砍刀、铁棍等涉案物品一批。2018年全市110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23.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志峰介绍,自2018年1月23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88件(涉黑9件,涉恶79件),共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360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人,判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和罚金共计人民币1423.15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詹先见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截至2019年5月10日,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56件1398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154件891人。
侦破“2019021”套路贷专案
今年5月11日,市公安局扫黑除恶攻坚队联合光明分局,在湖南、中山、惠州、深圳等地对“2019021”套路贷专案进行第一轮收网行动,目前已刑事拘留15人,初步核实案件10余宗,扣押涉案物品一批。
经调查发现,自2010年起该“套路贷”团伙以深圳市福田、南山区为活动中心,以被害人借款难为由,不断巧设名目,滚动供贷。该团伙通过不断在公司间转移资金“平账”的方式,进一步垒高被害人债务。该团伙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断水断电、派人据守等方式直接控制被害人的厂房、经营场所,最后达到侵吞其名下物业及资产的目的。该团伙种种恶行致使多名被害人家财散尽,妻离子散,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