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最高检的抗诉:一起性侵女童案 历经六年四次审理
今天的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我们要关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这起案件的发生让人非常痛心,因为受害者当时还不到12岁,而侵害她们的竟然是老师。这起案件前后历经6年4次审理,这是一宗怎样的案件呢?司法机关又做了什么?为了保护被害人的隐私,节目中我们隐去了事发的地点与全部涉案人的个人信息,被害人的名字将用英文字母ABCD等来指代。
乡村学校发生性侵女童案
这是位于北方某省一个村里被废弃的乡村小学。5年前,受到这起发生在校园内性侵案件的影响,学校从当地搬离。如今这里只留下了一地的杂草,墙壁画和桌椅板凳也褪去了颜色。然而曾经在这所学校里的遭遇,却成为多名女生无法抹去的伤痛。事件发生后,家长们反馈孩子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案件一审办案检察官 马会敏:据家长反映就是有的孩子不愿意上学了,有的就是在家里,家长怎么说也不去,有的就是从心理上造成的伤害,晚上经常做噩梦,说睡到半宿,我这孩子就突然惊醒。
孩子为什么突然对校园产生了反感?又是什么样的遭遇对她们的心灵造成了如此严重的伤害?家长的这些疑问随着公安、司法机关办案的深入,答案逐渐清晰、更令人痛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 王海:这个案件是一个乡村小学班主任强奸猥亵女学生的案件,这个被告人他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将本班的多名不满12岁的女生,带到没有人的宿舍、澡堂、办公室,甚至带到校外,进行猥亵和强奸。
案件发生在这所寄宿制乡村小学,2012年10月的一个周末,来学校接学生的家长,无意中听孩子讲述了一个发生在一名姓秦的老师和同学身上的“秘密”。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 王海:这个案件案发,是一个不是被害人学生的家长,她听说之后就告诉了被害人家长,被害人家长马上就报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