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 王冬梅)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测算,2017年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约46%,已超过2020年碳强度下降40—45%的目标,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得到初步扭转;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3.8%,有望完成到2020年的目标;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我国森林蓄积量达到151亿立方米。
多年来,我国以增进本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福祉为宗旨,始终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采取一系列措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突出贡献,逐步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2009年,我国提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的目标;2015年,进一步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碳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45亿立方米左右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推动上述目标的落实,采取了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调整、节能提高能效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制定并发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将碳强度下降目标作为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到地方,并实施年度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我国建立了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地方和行业积极落实的工作体系;推动低碳省市、近零碳排放区、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示范,利用“全国低碳日”、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中国角”等活动开展宣传教育。2018年4月,按照中央确定的机构改革方案,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由发展改革委划转至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两部门紧密配合,顺利完成划转,应对气候变化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我国与美国、法国、欧盟、印度、巴西等发表元首级或政府间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与有关国家以及联合国、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不断深化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在低碳城市、碳市场建设、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