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与否意见不一
创造条件提供清凉
尽管“膀爷”现象由来已久,但过去,许多城市的管理部门主要以劝说、曝光为主,引导市民摈弃不雅行为。
2015年,沈阳市在全市开展陋习大整治。这项整治尤其强调个人在公共场所中的不文明行为,包括光膀子、路边随意躺卧等陋习或被管理部门处罚,并抄报单位。
同样是在2015年,河北省邯郸市城管开展了“美丽邯郸拒绝膀爷”的专项行动,除了进行规范整治以外,工作人员还会动员路边的餐饮摊摊主对赤膊者进行劝阻。
但今年开始,以天津、济南为首的一些城市,将罚款明确写进文明促进条例,也就是说,不管“北京比基尼”多舒爽,一旦被投诉,相关部门就可以对“膀爷”进行罚款。
据济南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不文明行为的整治主要以劝导为主,一些经劝阻不听的行为,或是高发易发的不文明行为,也会采取曝光等方式来提高大家的关注度,提高整个社会的文明意识。
两个月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记者注意到,网友们虽然普遍比较反感“北京比基尼”这一不文明行为,但对于整治行动意见却出现了较大的分歧。
新浪微博针对整治活动发起了一项投票,其中22.3万人选择“赞同,影响市容市貌”;3.7万人选择“天热,光膀子可以理解”;4.2万人选择“劝导即可,罚款没必要”;7.5万人选择“不好说,分情况看待”。
支持整治的网友们普遍认为,此行为十分不雅观,影响市容,因此支持有关部门整治;而持反对意见的网友们则认为,就算此行为不文明雅观,但“北京比基尼”并没有违反现有的法律,有关部门无权限制个人穿衣自由,因此不该整治。
例如,获得网友1151个点赞的新浪微博ID寂静中whisperd评论:“还有跑步时光着上身跑的男人,真的不文明不雅观,公园里好几个地方都提示公共场所文明着装,还是有这么干的人。”
而获得网友2085个点赞的豆瓣ID柳小跳则评论称:“(北京比基尼)是不雅,但没到整治这个程度吧,规范穿衣听着有点别扭。”
企业家罗永浩也发微博称:“我当然讨厌‘北京比基尼’,但不认为这种东西应该被强制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则对城市出台此类条例表示赞成。“光膀子上街,往轻了说是有碍视觉,往重了说就是损害公序良俗。”刘俊海说。
刘俊海认为,即便赤膊或者“北京比基尼”穿法并不违背法律,但通过出台一些宣示性的规定,明确对此类行为持反对态度、重申文明规范,是有必要的。
不过,经过3天调查走访,记者发现在长楹天街购物中心、朝阳大悦城这一类购物广场基本不存在“北京比基尼”现象,北京南站这类旅客较多、人流量较大的车站同样也没有“北京比基尼”现象。
受访者普遍认为,商场和车站中由于冷气而形成的较舒适温度应该是影响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记者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附近几处在建公司附近看到,这里的工人大多撩起了上衣。工人解释称,这可能是他们散热的唯一选择。
目前,网上并未出现任何认为“露肚子美观”的言论,“北京比基尼”存在的理由更多是为凉爽考虑。
“很多人认为现在的纳凉方式有很多种,甚至很多公交车也是有冷气的。再不济,带个折扇也可以。在这些对‘北京比基尼’进行管制的城市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露肚子已经不是为了纳凉而不得已且唯一的选择。然而,从城市到农村,仍然还有无条件制冷、为纳凉担忧的一大批人。”北京律师徐莹对记者说。
对此,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新媒体品牌栏目侠客岛在近日刊发的《再见“膀爷”!多地开始整治“北京比基尼”》文章中称,最关键的是,要为市民建立更多的纳凉场所。很多地方开放防空洞,就是很好的做法。打开清凉之门,自然就减少了赤膊现象。比起全城动员满街堵“膀爷”,是不是性价比更高?群众满意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