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11日电 (记者 屈丽霞)11日,山西省公安厅发布消息称,2018年2月,全国部署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山西公安迅速行动,成立了由24个部门参加的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山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缉枪”“治爆”“净网”三大重点,认真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并向社会公布山西警方打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的12起典型案件。
灵丘警方侦破孔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
2018年1月24日,大同灵丘县公安机关侦破孔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收缴爆炸物127吨,以及制爆工具若干。
2017年11月,在浑源煤矿承包开采工程的孔某某需要炸药,因没有合法渠道,遂联系张某某密谋非法生产。孔某某先行垫资购买硝铵,由张某某负责加工,制成成品炸药后卖给孔某某使用。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为获取更高利润,通过葛某某另外租用场地生产炸药。
大同警方侦破崔某某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魏某某等人在同煤集团白洞煤业公司原封闭煤窑巷道中实施非法开采。期间,由崔某某出资,魏某某通过杨某某、马某某非法购买雷管170枚,联系李某某非法购买炸药750公斤。此后,被大同公安机关查获,收缴非法储存的炸药246公斤。
2018年9月4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判处崔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非法采矿罪判处魏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分别判处杨某某、李某某、马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十年。
朔州山阴警方侦破吉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2018年5月24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吉某某在山阴县大羊村自家院内用柴油、锯末和硝酸铵自制炸药3袋、共计102.9公斤,自制柴油和硝酸铵的混合物40袋,共计1425公斤。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吉某某雇佣本村村民王某和王某某驾驶吉某某的白色农用车,将上述爆炸物品和硝酸铵共计1960公斤,运至山阴县下喇叭乡冻牛坡石灰矿进行销售。期间,被山西警方当场查获。
朔州怀仁警方侦破“1·11”张某某非法制造爆炸物品案
2018年1月11日,朔州怀仁县公安局开展危爆物品大排查时,在怀仁县新家园镇小峪工矿区的张某某石料厂中收缴炸药1490.53千克,硝基磷酸铵672.58千克;抓获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
临汾襄汾警方侦破“5·24”非法制贩爆炸物案
2018年5月24日,襄汾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案,捣毁非法制造窝点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收缴雷管17124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