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李警官”也是被骗者
民警经过侦查将上门“行骗”的李女士抓获,并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通过讯问,警方发现,实际上李女士也是电信诈骗的被害人。
李女士大专毕业后一直在北京打工,收入不算高。今年5月中旬,李女士接到一个自称“刘警官”的电话,亦称她名下的银行卡被用于诈骗,涉嫌犯罪。
为证明自己的清白,李女士在“刘警官”的要求下,从亲戚朋友那东拼西凑借了些钱,向“刘警官”提供的账户里汇了2万元钱,以证实自己的资金实力,不会为赚钱而犯罪。
后来亲戚朋友催要借款,“刘警官”又一直不给自己的2万块钱“解冻”,李女士心急如焚。此时,“刘警官”告诉李女士,要想尽快自证清白,将资金解冻,就要“帮警察一个忙”。
“刘警官”告诉李女士,在北京像她这样身份被人利用犯罪的人有很多,需要她协助警方,帮助同样涉嫌犯罪的人进行资金转结。
于是,李女士就在“刘警官”的遥控指挥下,持对方为她伪造的“公安刑警协勤证”,前往王奶奶住处取走了她的身份证、银行存折和密码,而后到银行柜台将存折中的10余万元转到自己的银行卡内。就在李女士完成这一切,赶回单位上班的路上,“刘警官”早已通过网络银行将李女士银行卡内的钱全部转走了。
承办此案的朝阳检察院检察官李新刚告诉记者,在王奶奶之前,海淀区的一位老人也是经过李女士之手被骗走了100余万。而通过“刘警官”与李女士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刘警官”通过手机QQ一直在精神上操控着李女士,时而安抚、时而威胁,他要求李女士时刻与其保持联系,事无巨细都要向他汇报。
李女士涉世未深,被哄骗得一愣一愣的,起床、去单位、吃饭……自己的一举一动全部上报“警方”。直到被抓,她都以为自己是在协助警方办案。
为规避监管 骗子手段升级
记者了解到,这两起电信诈骗案的幕后操纵者尚未被抓获,对李女士的处理,检方已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李新刚检察官告诉记者,这种派人亲自上门取身份证件和存折的电信诈骗犯罪去年开始显现。“这是一种经过改良升级的电信诈骗手段。‘故事’的开端和传统的电信诈骗犯罪几乎一样,但是到了后面,骗子会以协助办案为名蒙骗其他受害人上门收取受害者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件。”李新刚分析,这种诈骗手段的升级,主要是为了绕开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9月出台的支付结算监管措施。
该监管措施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ATM机)转账的,24小时内可以申请撤销转账。这样一来,受害者一经发现可即时申请返还转账金额,减少经济损失;通过电子银行转账的有了数额和笔数的限制。此举减少了转账金额,延长了转账周期,方便监管部门及时阻断诈骗。
于是骗子便想出了这个方法,蒙骗其他受害人上门收取银行卡和证件,再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银行谎称是老人的亲属,代办业务。
如何甄别和防范此类诈骗?
李新刚检察官给出了几点建议:
1、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即使电话联系,也会让您到相应的办案机关(如当地派出所)去核实了解情况,以做进一步调查。
2、外地警方异地办案的情况下一般会请当地警方进行协助。所以,如果接到外地公检法机关的来电,不要惊慌,可立即拨打临近公检法机关的办公电话,或请临近派出所帮忙核实自己是否被诈骗。
3、千万不要自我封闭。如果接到自称公检法的电话,可咨询家人,无法分辨时可求助警方。
4、不要轻易给钱。不管电信诈骗的手段如何翻新,其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骗取钱财。所以要紧绷一根弦,就是“不交钱”。不交钱包括不按陌生人的要求汇钱,不将身份证件、银行卡、存折交给陌生人,以及不告诉陌生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验证码、动态密码等。
本报记者 张蕾 实习生 胡晓萱 J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