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法眼

最高法要求对“套路贷”提高警觉

2018-08-13 07:08:42 北京青年报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通知》指出,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

  《通知》强调,要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

  针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严格区分民间借贷和诈骗

  《通知》强调要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

  要切实提高对“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要及时依法处理。

  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刑事判决认定出借人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对已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的生效判决,应当及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通知》强调,要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要从严把握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

  对于“出借人主张系以现金方式支付大额贷款本金”,“借款人抗辩所谓现金支付本金系出借人预先扣除的高额利息”的,要加强对出借人主张的现金支付款项来源、交付情况等证据的审查,依法认定借贷本金数额和高额利息扣收事实。发现交易平台、交易对手、交易模式等以“创新”为名行高利贷之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有效方式,坚决予以遏制。

  防范化解民间借贷风险

  《通知》要求,要建立民间借贷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

  人民法院在防范和化解民间借贷各类风险中,要紧密结合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探索审判机制创新,加强联动效应,探索建立跨部门综合治理机制。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社会良好风气,认真总结审判经验,加强调查研究。 文/本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昕亚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 退休军官王成帮的绿色梦想

    它的树干青绿1988年,新疆军区上校军官王成帮结束30余年军旅生涯,带着“雷锋式的干部”等多个荣誉称号和6枚立功奖章。

  • 鹭舞盛夏

    盛夏时节,大批鹭鸟飞抵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境内的湿地、公园栖息避暑。近年来,盱眙县加强对境内的河湖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吸引多种珍稀鸟类到此繁衍生息。

  •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活动走进建筑工地

    7月27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百场宣讲进工地”四川地区首场活动在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科学园区项目举行。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2018阳光少年成长营闭营仪式在京举行

    • 优势栏目

      助力国家精准扶贫 “角膜移植西部行”走进宁夏

    • 优势栏目

      安徽界首:公益岗位成脱贫攻坚“好帮手”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