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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店退房后,我收到这样一条短信...

2018-07-25 10:46:52 人民网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

  我们总会遇见一些囧事和难题

  有些情况甚至让人不知所措

  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些难题

  人民网微信独家推出“咋整”栏目

  今天“咋整”的第三期

  我们聊聊关于“偷拍”的事

  在商场、地铁,甚至酒店里

  如果你被偷拍了,咋整?

  案例

  随着手机等微型摄像工具的普及,偷拍行为成为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偷拍的照片被挂在网站、论坛上,有些图片还对女性的隐私部位进行了特写。这些照片多数摄于公交车、地铁、泳池等公共场所,摄像镜头隐蔽不易发现,无疑助长了偷拍者的行径。

  案例1

  女孩在卫生间发现有人偷拍

  20岁的小周是某高校的学生,2017年12月5日下午5时,小周在卫生间发现隔壁坑位隔板下面的缝隙中有一部手机正对着她的隐私部位。

  小周意识到自己遇到了“偷窥狂”,于是迅速起身离开。之后在学校保安的帮助下,将偷拍的男子逮个正着。

  小周隐约觉得自己肯定不是第一个受害者,最后选择了报警处理。经过民警调查,在该男子的网盘内发现了近七百张拍摄女子隐私部位的照片。

  案例2

  “你先别管我是谁,我这里有你9号至11号在某酒店的全部视频……截几张图你先看一下……”日前,成都的李女士突然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同时还附带有几张自己在成都温江区某酒店入住的照片。

  在先后给勒索者账户汇去6000余元后,对方仍不满足,李女士立即报了警。

  后据警方了解,勒索者刘强礼(化名)以人民币4000元的价格购得安装在酒店房间内摄像头ID和密码。

  在给李女士打了多个电话被拒后,刘强礼认为,得拿出点“实证”来,于是,他将房间内视频截图通过短信发送给了李女士,并威胁其“打点钱给自己,否则后果自负”。

  案例3

  7月14日凌晨,22岁的小美(化名)报警称自己在合租房里发现了针孔摄像头。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了被装在墙壁上电话线接口里面的摄像头。

  小美是从一位男性二房东手中租了一间卧室。经民警确认,摄像头是二房东所装,针孔摄像头的接收器就安装在二房东的房间内。

  二房东交代,装这个摄像头的原因一个是因为好奇,另外他自己平时的生活习惯也不好,经常浏览一些色情网站,对色情网站上说的那些偷拍比较感兴趣,于是在网上花了200元钱买了一个针孔摄像机,安装在隔壁房间,想进行偷窥。

  案例4

  女员工在老板电脑里发现自己的隐私录像文件

  今年年初,深圳一家公司的员工王女士因工作需要在老板的电脑里查找文件,却在隐蔽的位置发现了很多淫秽视频,其中还夹杂了公司女员工极度隐私的录像文件。

  经过对视频拍摄角度的分析,小王找到了记录她们隐私的设备。卫生间的一台风扇、卧室的一个时钟里都藏有针孔摄像头。这些摄像头被发现时还在运行当中。

  小王最终选择报警。

  评判

  偷拍行为不是一件小事,从道德角度看,对当事人的名誉和身心均造成了伤害;从法律角度看,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法院判例

  1、行政拘留

  案例1中,偷拍男子因涉嫌侵犯隐私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4中,经警方确认,刘某安装针孔摄像头窥探员工隐私事实确凿,但鉴于刘某没有传播和牟利,因此依照相关法律给予他7天行政拘留的处罚。如果受害女孩想要进一步维权,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2中,法院审理认为,刘强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罚,判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律师说法

  自己的隐私被曝光后,可以看曝光人的主观情况。如果是非恶意的,可与其协商解决,将曝光内容删除,并公开赔礼道歉;如果是恶意的,那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而在实际上诉维权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碍,来一起看看律师是如何解答的↓↓

  1、偷拍如发生在酒店,酒店是否担责

  对此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孙婷律师表示:

  酒店作为住宿服务提供者,其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即使摄像头非酒店安装,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对于酒店方来说,保护客人隐私,这是基本的“行业操守”。无论是用操守换取不法利益,还是无辜“躺枪”,都存在重大过错。

  2、偷拍内容没有用来盈利是否构成违法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

  私人场所,即使没有盈利,也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若以营利为目的还涉嫌侵犯肖像权,甚至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有明确的隐私权保护条款。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隐私权的范围包括:与自己的身体、身份、特征为内容的基本信息和资料;与自己的生活经历有联系的社会性的信息和资料;与个人领域相关联的一些与自己的社会活动有关系的信息和资料。

  3、起诉偷拍者,是否要证明被偷拍的是自己

  需要证明被偷拍的是自己,但当事人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的,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

  北京爱羽律师事务所关廉明律师表示:窥探、侵犯公民隐私的行为属于一般侵权行为,按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原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方法

  一、被偷拍后怎么办?

  民警建议,如果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可第一时间大声呼救并尽快报警,但如果身处位置相对僻静,应尽量避免和嫌疑人正面接触的机会,可以留意其样貌特征事后通过附近的监控确认嫌疑人。

  公安局鼓励受害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也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提前下。不建议在无人的情况下,跟踪激怒嫌疑人,以防危害自己的生命安全。

  二、遭遇敲诈怎么办?

  北京儒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强表示:

  根据其敲诈数额,看是否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元以下罚款。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受害人在网上看到相关的视频或图片,没有办法确认上传者是谁该怎么办?

  与网站联系,让其将内容删除,如未删除,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侵权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一旦被偷拍,视频或照片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就变得很重要。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小心这些“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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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昕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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