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资本市场“老赖”还须再加力-中工民生-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法眼

惩治资本市场“老赖”还须再加力

2018-07-04 02:19:57 经济参考报

  据媒体报道,继证监会6月1日公示首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后,7月2日晚间又发布第二批“老赖”名单,其中包括“黑嘴”廖英强、“牛散”朱康军等。网民指出,在A股市场中,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主体不履行承诺的现象较为普遍。首批资本市场“老赖”名单公示后效果显现,部分当事人主动缴纳罚款,有利于A股市场的诚信化建设。

  诚信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网民“周琳”认为,依法、全面、从严惩治“老赖”,既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和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然要求。网民“安宁”表示,作为各种利益博弈的场所,需要通过制度对资本市场中各种行为进行约束和监督。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程,我们要不断借鉴国外成熟资本市场诚信制度建设的经验,探寻诚信建设的新路径。

  不过,也有一些网民指出,对于“老赖”的公示与“限乘令”,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惩治“老赖”力度还须加大。

  网民“皮海洲”认为,“移除机制”的设置并不完善。根据“移除机制”的设置,在有效期内,有关当事人法定义务履行完毕的,有关部门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民航局及铁路总公司移除名单,这一条是合理的。但“移除机制”还规定,资本市场限制乘坐火车高级别席位及民用航空器的相关人员名单,有效期为一年,自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一年期满自动移除。这意味着这些“老赖”们如果在一年内没有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仍然可以从“老赖”名单中“移除”,这种做法并不合理。还有网民指出,对于长期居住在海外的“老赖”们而言,“限乘令”更是无关痛痒。

  网民“曹中铭”建议,惩治资本市场中的“老赖”,限乘不应设定期限,直至其完成承诺或缴纳全部罚款才可移除;对于不履行承诺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建议对其所持有的股份重新实施锁定;对于不缴纳罚没款的当事人,除了限乘外,监管部门应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如此才能更有效地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真正起到震慑的效果。(记者 李奕蕾 整理)

编辑:肖天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 聚焦2018年暑运

    7月1日零时起,全国铁路实施新的列车运行图暨暑期图,铁路暑运工作拉开帷幕。

  • 感恩父亲节 大声说出心里的话

    小时候,爸爸的爱是沉默的,他少言寡语,用宽厚胸膛为我遮风挡雨;爸爸的爱也是宽厚的......

  • 又到一年高考季

    说起“00后”的话题,似乎总是自带流量,而如今,这批曾经的“千禧宝宝”又和高考联系到了一起。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深圳市慈善会举办10大地标冰激凌义卖活动

    • 优势栏目

      告别污染养猪场 变身甜蜜养蜂人

    • 优势栏目

      青海开启连续9天全清洁能源供电模式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