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须返还彩礼
女方因拒还彩礼被法院曝光成了“老赖”,此消息一经公开后立刻引发热议,同时一些人也诉说了相同的遭遇。6月19日,魏县的张先生说,他给了女方15万彩礼,但没有结成婚,可一直以来女方拒绝归还彩礼钱,他正发愁怎么办呢,现在知道可以找法院了……
河北维民权律师事务所的刘红梅律师表示,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就应归女方所有。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的应返还彩礼,比如,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同时,司法实践中一般掌握以下几种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刘律师指出,如果给了彩礼但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同居过的,女方必须归还彩礼。如果没有结婚,但在恋爱中同居过或发生过两性关系的,一般女方觉得吃亏了,而不愿返还彩礼。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个案具体情况酌情掌握返还的数额。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全额返还,大多都是部分返还,双方利益都会考虑。
政府积极倡导“零彩礼出嫁”
近年来,邯郸市曲周、魏县、磁县等地一些农村结婚彩礼越来越高,从“千里挑一(1001元)”上涨至“万紫千红一片绿”(一万张5元钞票、一千张100元钞票和若干张50元钞票)、“一动不动”(一辆汽车、一套楼房)、“三斤三两”(三斤三两重的100元钞票)等,约十几万元。“天价彩礼”加上房子、车子,让很多家庭背上沉重包袱。甚至曲周、广平等县农村还出现了想方设法娶“越南新娘”的问题。
为解决天价彩礼问题,从2017年开始,邯郸市的肥乡、魏县等开始筹划“零彩礼”婚礼,由政府出面引导。2018年1月27日,魏县由县委、县政府主办,县委书记主婚,举行了一场高规格的“零彩礼”集体婚礼,号召婚事简办,喜事新办,抵制高额彩礼。2018年4月6日,肥乡区也举行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百对最美母女抵制彩礼”活动,适婚姑娘们集体郑重承诺将“零彩礼出嫁”。
“这些努力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但仍需一个漫长的艰难的过程,并不是一喊口号问题就解决了。”6月20日,邯郸市乐约天下婚恋平台发起人、国家一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郭峰先生表示,农村男女比例失调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特别是农村女孩一旦上大学或进城务工后,大多数就不愿意回农村了,这些都导致农村适婚女孩成了“稀缺品”,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零彩礼”?肥乡区一位乔先生表示,参加零彩礼的大多是有知识的女性或父母在党政机关工作的,他们的对象几乎“不差钱”,是否零彩礼其实无所谓。真正农村的老实巴交的男孩,家庭条件一般的,哪个女孩愿意嫁?还想零彩礼,简直是笑话。魏县村民李乐也指出,他们县有一个村庄不足千人,就有60多个光棍,本村根本没有合适的女性,听说周边村子里谁家的女儿离婚了,第二天就会排着队去“抢”,你还想不花钱,那不是痴人说梦吗?
郭峰表示,政府积极引导的作用在于,让彩礼回归一个合理的空间,感情第一,而不是买卖婚姻。因为天价彩礼换不来幸福、爱情是无价的。刘红梅律师则认为,在农村应该大力推行德治、自治、法治“三治”并举,狠抓乡风文明建设,倡导新型婚俗,从而达到抵制天价彩礼的目的。(文/图 记者 杨伟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