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高邮市人民法院在高邮湖石工头渔港码头开庭。 孟德龙 摄
中新网扬州6月5日电 (记者 崔佳明)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江苏高邮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搬”到了高邮湖石工头渔港码头,对一起禁渔期渔民在天然水域非法用电捕鱼55千克、破坏渔业生态环境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当日,高邮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陈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以及公益诉讼起诉人高邮市人民检察院就本案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庭审前,被告人陈某与陈某某认识到犯罪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后果,在社会各界人士及周边渔民的注视下将8050.80元购买的鱼苗全部投放到高宝邵伯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