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法院新塘法庭试点道交纠纷诉前集中调解。
广东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2900万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下称道交纠纷)日益增多,且因赔偿等问题引发各类纠纷,已成为一个公众关注的社会治理新问题。同时统计表明,广东法院近三年受理道交纠纷一审案件年均达5万件左右,道交纠纷发案多、审理周期长、赔偿计算繁杂、及时理赔难等难题突出,法官办案压力日渐增强,人民群众权益维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通过采取信息共享、统一标准、简化环节等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一体化处理服务体系在广东初步建成。着眼共同预防和化解道交纠纷,一个多部门联动、多元化调解、多方位保障、协同化解道交纠纷新格局在广东也基本形成。
多元调解
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703天,这是蒋某从发生交通事故,到取得最终判决经历的时间。一审共进行了三次鉴定,保险公司对蒋某的伤残等级仍有异议,诉讼进入了二审程序。
各方均有道理,各方也均感到不满意。特别是对蒋某而言,无论怎样的结果,都可能再次引发纠纷。如何在源头上解决好此类纠纷的发生?这成为广东法院正在努力的目标。
2017年7月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改革,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以及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机构共同配合,构建协同化解道交纠纷新格局。
“通过道交纠纷一体化处理,充分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引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前先行调解,提高纠纷解决效率。由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在调解阶段委托鉴定,避免因重复鉴定导致的诉累,节省处理纠纷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广东高院民一庭副庭长佘琼圣说。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从2017年4月起,选择新塘法庭作为试点,保险公司派出调解员驻庭进行诉前集中调解。
相较于以往,调解员权限有所突破,可以庭前、庭中、庭后与原告达成调解,不必再层层汇报审批,理赔额度在5万元以内的可当场拍板。
“保险驻庭集中调解模式,最快1个月就能实现案结事了,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新塘法庭庭长毛冠贤说,该模式实施至今,新塘法庭道交纠纷案件的调解率为46.59%,是去年同期的2.9倍。
目前,全省共有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231个,此外,保险纠纷调解组织现有32名专职调解员、260名兼职调解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他们充分发挥一体化调处的积极作用,将大量道交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但有效地缓解了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更及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