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文物的民警成“保护伞”
据调查,“盗墓黑帮”的崛起背后都有“保护伞”的踪影。为了保护众多的国家宝藏,闻喜县警方专门成立了文物犯罪侦查大队,但在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保护文物的民警竟沦落成保护犯罪的“工具”。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显示,时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的景益民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两人为他人实施盗掘提供保护,其中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4次16处,其他古墓葬1次2处。
在充当“保护伞”的同时,他们还“监守自盗”,亲自组织盗墓。景益民网罗了“南征”逃犯、“盗墓专家”李福学团伙将国保单位、东周时期的上郭古城和邱家庄墓群当成“自家后院”,组织盗挖古墓11次13处,将所盗文物贩卖。闻喜县公安局民警张选忠自2005年以来,组织参与盗墓团伙多次盗掘国家、省、县级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造成国家文物大量流失。
记者看到,侯氏专案中警方追缴回来的文物仿若一个“小型博物馆”。数次前往闻喜的考古学家李伯谦看过被盗文物后痛心疾首:“有的一个墓的价值就等同于一个国保区啊!”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侯氏“盗墓黑帮”案成为山西“扫黑第一案”。今年2月,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等16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他们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违法行为14起。其中1人被判处死缓,侯金发、侯金海等4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月,景益民、李福学、李安吉等4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4月,张选忠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山西省公安厅和省文物局近日公开发布,将联合开展为期三年的全省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按照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深挖案件和“保护伞”的工作要求,实施全链条打击。
(原题为《山西闻喜有个“盗墓黑帮” 保护文物的民警成“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