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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万“老赖”被山东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8-05-08 20:05:01 中国新闻网

  5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概要情况。 韩国健 摄

  中新网济南5月8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8日通报称,为解决执行难问题,自2016年以来,该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443.08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有近百万“老赖”被该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限制高消费、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出入境、司法拘留等联合惩戒措施。

  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程乐群介绍,该省各地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制定执行方案,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了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执结91.8万件,共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7336人(次)。

  “法院强化了对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依法限制高消费、依法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罚款、拘留,并依法追究拒执罪。”程乐群说,截至目前,山东法院已将96.42万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9.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27.55万例,限制乘坐飞机60.49万例。

  程乐群称,自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山东省公安厅2017年4月签订协作备忘录以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46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88人。

  当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三庭庭长侯希民公布了该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据《通告》显示,在山东全省各级法院立案执行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主动到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侯希民表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记者采访获悉,截至2018年5月8日,被山东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中,已有34.2万人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被从“黑名单”中移除。(完)

编辑: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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