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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烟公司总经理“卖烟”获刑5年 戒烟产品含尼古丁

2018-04-28 14:29:54 大河网

戒烟公司总经理“卖烟”获刑5年戒烟产品含尼古丁

  国家专利证书、营业执照、健康用品生产认可证以及卫生厅的审查批件等文件摆满一桌,可企业成了非法经营,易侧位满脸不解。

  戒烟公司总经理“卖烟”获刑5年 戒烟产品经检测内含尼古丁

  □大河报 记者丁丰林文张琮摄影

  核心提示|在办了营业执照、获得保健品生产许可后,郑州一家企业生产了多款戒烟产品,其外观与普通香烟一样,分可点燃和不可点燃两种。2016年初,郑州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其戒烟系列产品,对6款戒烟产品送样检测,鉴别结果显示产品中包含烟碱(尼古丁),因此被判定为卷烟。随后,该企业总经理易涛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

  一审后,易涛提起上诉,质疑烟草部门送检的样品非其公司产品,鉴别机构“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鉴别时并不具备相关资质,并坚称其产品为中药花叶制成,不会有烟碱,且企业自行送检的结果亦未检测出烟碱。今年2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案件回放

  戒烟品企业无证生产、销售卷烟,总经理一审被判刑五年

  易侧位今年73岁,在1995年时,他根据一种中药戒烟药方,结合世卫组织提倡的“尼古丁替代戒烟法”原理,用中草药为原料,研制出多种戒烟产品,先后获得近十个国家发明专利。之后,他成立了河南天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将研制成果转化为“尼古清”等多款戒烟产品,投放市场,其子易涛在2015年成为公司的总经理。

  2016年1月5日,郑州市烟草专卖局北城区分局对天声公司进行查处,易涛也在同年3月份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金水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2016年1月5日,郑州市烟草管理局北城区直属分局对河南天声科技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获戒烟系列产品3659条,以及接嘴机、卷烟机等多台生产设备。经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注:起诉书原文使用“鉴定”,检验结果使用了“鉴别”一词),涉案戒烟系列产品均判定为卷烟。

  2016年1月6日,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郑州市烟草专卖局送来的6款戒烟产品的样品出具了鉴别证明。

  6份鉴别证明均认为:

  对涉案样品的叶丝进行分析检验,烟草专卖局所送6份戒烟产品样品中,叶丝烟碱含量分别为3.07mg/g、1.94mg/g、

  2.20mg/g、3.38mg/g、1.88mg/g、1.94mg/g,由此判定该样品的叶丝中含有烟草;该样品包裹用的纸张透气度符合卷烟纸的特性;该样品具有卷烟产品的外观特征。根据对烟草及烟草制品、卷烟纸、卷烟术语之规定,该送检样品具有卷烟产品的特性,判定为卷烟。

  检方在起诉书中查明:被告人易涛在明知公司没有烟草生产、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卷烟纸、过滤嘴及烟草器械制作生产含有烟草成分的卷烟产品,并予以销售。

  2016年8月30日,金水区检察院向金水区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0月30日,金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涛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从事国家专营的烟草生产和销售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决被告人易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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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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