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委、区政府牵头,成立环保督察组,严查全区“散乱污”企业,并深挖背后存在的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图为近期督察组人员在该区腊市镇庙岭村某“散乱污”企业开展督察。李诚伟 摄
“沉睡”甚至“装睡”的监管部门
在曝光的三维集团违法排污视频中,洪洞县环保局副局长对排污事件的看法令人印象深刻:“村里人拿了人家钱说你们不用管了”“我们不是公安,我们没权力去调查,知道吗”……在他看来,哪一级拿了企业的钱,哪一级就对排污事件负责。这哪里像一个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说出来的话,心中哪里还有一点责任意识。
更加令人咋舌的是涉事村干部的做派:扣押记者(一开始被村干部误认为是环保部工作人员),对反对企业排污的村民实施殴打。这哪里还有一点村干部形象,简直就是黑社会做派。
在这个事件里,三维集团的领导人员如果能及时自查自纠,村“两委”如果能够代表民意阻止企业排污,洪洞县有关部门如果能够及时介入查纠,企业也不至于违法排污多年。
可这样的事情却一再发生。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期间,将关于鸿升纸业长期违法排污问题的信访线索转湖南省办理。随后,企业所在地永顺县委、县政府对企业负责人和环保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然而,督察组进驻结束后,鸿升纸业在未实施具体整改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恢复生产,违法排污问题突出,永顺县政府及经信、环保等有关部门,以及泽家镇党委、政府对企业擅自恢复生产、污染反弹行为视而不见,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当地经信部门及泽家镇政府甚至暗中默许企业恢复生产。
很显然,企业的肆无忌惮来自于监管部门的层层监管缺位。为了追求漂亮的经济发展数字,而把生态环境保护放一放、缓一缓,甚至是“搞一阵风”。如此不作为、慢作为、阳奉阴违,是对党和国家事业的极不负责。
更有甚者,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与企业沆瀣一气,大搞利益输送,充当企业污染环境的“保护伞”。
曾经风光一时的“环保明星”——山西省环保厅原厅长刘向东,背后与企业进行着权钱交易。他在担任山西省环保厅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环保违法处罚、环保专项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作为主管全省环保工作的一把手,刘向东倒在钱和利上,环保监管的“闸门”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可有可无的“隐形门”。
祭出问责利器 抽醒“沉睡的羔羊”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这次三维集团违法排污事件被曝光后,多个部门迅速反应,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4月18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并会同证监会对三维集团进行上市公司联合惩戒;4月19日,山西省国资委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省属企业以三维集团环境违法问题为鉴,立即对企业生产经营、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环保排查。4月20日,临汾市委快速反应,包括县长、副县长以及环保、国土、水利等职能单位负责人在内的15名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停职。4月21日,山西路桥集团党委依纪依法启动问责程序,从决策层到管理层,5名相关责任人都被免职。
问责是从严治党的利器。2017年出台的新环保法中,问责是关键词,因此,它也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在一年多的实践中,从对甘肃祁连山污染事件的严厉问责,到中央环保督察的“痛下狠手”,“最严”的底色越来越亮。问责,也正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件利器。
在具体实践中,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开启环保问责的“地方篇”——
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从省级层面探索建立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今年3月,湖南省对此前鸿升纸业督察结束后污染反弹问题,责成湘西州对包括永顺县副县长、县经信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泽家镇党委书记在内的10人进行了问责。
而重工业大省河北也出台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对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能的省政府相关部门责任进一步细化。4月21日,河北省环保厅已完成对宁晋县“红水浇地”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将依法对涉事企业予以处罚,并建议邢台市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
“问责就应当是动真的、碰硬的、来实的。”中国乡村之声特约评论员魏永刚表示,“环保问责要发挥作用,就要‘问’到人。只有让每一件事情都有具体的人来负责,我们的事业才能取得更大成绩。”围绕“人”来做文章,问的是环境问题之“责”,也是在问作风之“责”,对于扣紧“责任链条”,形成人尽其责、各司其职的局面大有裨益。
守住绿水青山,留住古道乡愁,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尤其需要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
可以预见,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明确提出、监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需求日益提高的当下,污染环境的企业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陈金聪 吴锦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