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监前她又怀上了 法院再次决定监外执行
“什么!又怀孕了?”2017年2月27日,在收押前例行体检中,执法人员得知,徐玉梅正处于早孕状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只得再次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要知道,徐玉梅的丈夫早就因为贩卖毒品被判处死缓,一直被关押在监狱里,这一次孩子的父亲又是谁呢?
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后认为很蹊跷,向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将徐玉梅作为重点矫正人员,制定详细的矫正预案,加强风险管控,防止发生脱管漏管或再次犯罪的情形。2017年9月,徐玉梅生下了小儿子。
考虑到她的小儿子处于哺乳期,而且一旦收监,她的四个孩子都将没有人照料,法院又一次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矫正期至2018年9月13日。
插曲
庭审,她都特地带着小孩来
赵煜检察官告诉记者,第一次见到徐玉梅时她刚生完二女儿不久,正处取保候审期间。“我当时就劝她不要再从事和毒品相关的活动,也不要考虑再生了,该受的刑罚迟早要承担,不可能一直逃避下去。但是她只跟我说不行,她要养小孩,不能进去坐牢。”“甚至在两次庭审的时候,她都特地带着小孩来,妨碍了诉讼顺利进行。”
自作孽……
监外执行仍多次违规 法院下达收监令
从立案侦查阶段到刑罚执行阶段,徐玉梅在已有两个孩子、其丈夫服刑的情况下仍反复怀孕、哺乳,连生两个孩子,这多少有点不合常理。有观点认为,徐玉梅极有可能是故意与他人发生关系,通过怀孕来逃避刑罚。
经过调查了解,徐玉梅的两次非婚生子,都不是同一个父亲,而这些男子的身份都与涉毒人员有些关联。也就是说,徐玉梅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与犯罪分子极可能还有接触,甚至有可能在毒品犯罪中发挥作用。
据江宁区检察院负责社区矫正的检察官助理王永军介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社区矫正人员需定期向司法所报告个人情况,每月需参加集中教育学习,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社区服务,同时有定位功能的电子手环也不能取下。
2017年11月10日,徐玉梅没有按规定参与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这周的电话汇报也没有完成,司法所对她进行了警告处分。同年11月她再度违规,司法所下达了《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警告决定书》,警告她再有一次就要收监了。
但没过几天,徐玉梅卸下了自己的电子定位手环,被司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发现。江宁区检察院立即向该区司法局发出了收监执行检察建议:徐玉梅在社区矫正期间多次违规,按规定必须收监执行无期徒刑,妥善安置四个孩子。
2018年1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徐玉梅的收监执行决定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