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被坠落玻璃窗砸中死亡,“城市上空的痛”怎解?-中工民生-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人间

男童被坠落玻璃窗砸中死亡,“城市上空的痛”怎解?

2019-06-18 09:24:33 新民晚报

  近日,深圳市一小区玻璃窗突然坠落,砸伤一名正在街上行走的5岁男童。经过三天的抢救,男童不幸在昨天死亡。

  生命的逝去令人痛心。城市中的高楼越来越多,高空坠物时有发生。比如坠窗的这个小区,半个多月前也发生过一起玻璃窗坠落事故,原因是一业主在安装室外空调时违规操作,所幸没有伤及行人。而在深圳的另一小区,一业主自家阳台玻璃雨棚前几日被砸破,事发几天后还在掉玻璃渣,业主戴着帽子才敢出阳台。

  图说:坠窗事故现场。央视新闻

  高空坠物被称为“城市上空的痛”,一是因为这些从天而降的坠物非常危险,曾有一颗苹果被人从高楼抛下,砸中一名三个月大的女婴,致其头部重伤。一些看上去没多大杀伤力的物品,经过重力加速度的“加成”,很可能化身为凶器,轻则损物,重则伤人。二是因为高空坠物的治理,确实存在难点。不少坠物乃至抛物事件发生后,难以确定责任人。如何预防,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但是,不能因为难,就对高空坠物听之任之,让人们老是担心“头顶上的安全”。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是从受害人权益出发,从法律上做出的“次优”安排。“最优”的还是要找出具体责任人,令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才更为公平且更有警示意义。

  高空坠物致他人损害,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严重的还可能负上刑事责任。现有案例中,有人从三楼阳台往外扔木板砸中行人,致其重伤,被判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有人安装窗户时不规范操作导致窗户落下砸中行人,致其当场死亡,被判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有人提出,对故意为之的高空抛物行为应加大惩治力度,即使没有造成后果,也应追究法律责任。法律是否应当“加码”,值得探讨。

1 2 共2页

编辑:卢云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 暑期来临:让孩子远离溺水危险

    随着雷雨季节到来,近期多地将迎来大雨、雷暴等天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19年第3号预警。

  • 2019父亲节

    在2019年“父亲节”来临之际,同学们为了感恩父爱,特意策划了一个主题为“穿越吧,爸爸!”的活动,送上一份特别的父亲节礼物。

  • 2019年高考进行时:最好的我们

    2019年高考即将来临,根据教育部此前公布的数据,今年将有超过千万考生走入高考考场为青春的考卷挥毫。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80岁以上人群房颤患病率高达7.5%

    • 优势栏目

      深圳福田法院成立30家在线司法确认工作室

    • 优势栏目

      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造大赛总决赛圆满落幕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