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湖南男子瞿某成在与女友吕某结束感情前,盗取对方5.5万元后离开海南,还在微信上将她“拉黑”并更换手机号码。经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以盗窃罪判处瞿某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瞿某成与吕某在海南陵水相识,并发展成为恋人关系。因多次陪同吕某到某银行陵水支行办理业务,瞿某成得知了吕某的银行卡密码。2017年9月28日9时许,瞿某成想到自己没有钱,并且不想再与吕某相处下去,便将吕某的银行卡盗走,接着在陵水椰林镇建设路某银行ATM机上将卡内的资金50000元转至自己的银行账户,并取出现金人民币5000元。次日,瞿某成离开海南逃回湖南老家。瞿某成离开后,为了不让吕某联系到他,将吕某的微信“拉黑”,并更换手机号码。
2018年7月18日凌晨1时许,瞿某成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太平街龙江宾馆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陵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瞿某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瞿某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采纳。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瞿某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记者 刘柯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