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
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 一周内两人被刑拘
记者昨天从消防部门获悉,本月12日和18日,丰台区和朝阳区两人因点燃杨柳絮引发火灾,涉嫌失火纵火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4月12日,丰台区西罗园一小区内居民自建简易房起火,过火面积3平方米。据调查,火灾是由吴某点燃楼下垃圾堆旁杨柳絮,引燃垃圾堆及周边居民自建简易房所致,所幸无人员伤亡。
4月18日,朝阳区一居民小区内堆放的部分杂物发生火灾。经调查,起火原因系高某点燃路边杨柳絮引燃其他可燃物,无人员伤亡。现两人因涉嫌失火纵火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判决
烧杨絮点了乐器厂 获刑两年还赔128万
近日,房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打扫院子烧杨絮,造成128万元损失的火灾刑事案件。
去年5月1日早上6时许,房山区青龙湖镇某院中,60岁的女主人吴某早早起床开始收拾院子。院内西墙下,堆积了成片的杨柳絮,吴某顺手将扫成堆的杨柳絮点燃。一瞬间,火势失控,引燃院西侧堆放的树枝、树叶等杂物,继而将旁边的某乐器厂厂房外保温层引燃,并烧毁部分厂房以及乐器等物品。经评估,被毁物品损失价值高达128万元。
庭审中,吴某向法庭陈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我怕杨树毛子飞起来刺挠人,就用打火机把杨树毛子点着了,墙下堆着的树叶和树枝就点燃了,火越着越大就烧到墙西侧的厂房了……”
法院经审理后,考虑到被告人吴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128万元。
此外,记者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搜索发现,本市每年都有杨柳絮火灾引发的诉讼,这些案件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主,且多发生在郊区。本报记者 张宇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