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冯浩的处罚合法合规”
但经历了“死里逃生”的冯浩,却对安多县森林公安局对其非法穿越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具的5000元行政处罚提出了异议。
图为阿里日土县森林公安在宣传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保护政策达瓦扎西 摄
据悉,冯浩的理由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是最高额罚款,还要相关部门拿出搜救的证据才会支付罚款。在他看来,穿越无人区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我只想好好享受荒野,享受大自然。我走得好好的,怎么就成为失踪人口了?”
安多县自然资源局魏俊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高原荒漠型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保护区内的草甸、湿地、沼泽等一旦遭到破坏,藏羚羊、藏野驴、野牦牛等野生动物的栖息地也将受到一系列的影响。因此保护区内的一切生产、生活都是明令禁止的,即便是科研活动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图为阿里日土县森林公安在设置标识牌达瓦扎西 摄
魏俊俊说,非法穿越行为已成为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最大威胁。由于保护区面积很大,以徒步、自行车等方式穿越的人会长时间在里面逗留,制造的生活垃圾难以妥善处理。还有人驾驶越野车,成群结队地进入保护区,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更大。
拉巴说,早在2015年,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和西藏羌塘三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在可可西里、阿尔金山、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2017年,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又发布了《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对非法穿越行为“关门”。
图为阿里日土县森林公安在张贴禁入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告示达瓦扎西 摄
拉巴告诉记者,冯浩等人在阿里地区219国道旁已经看到了日土县林业部门树立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进入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标识牌,因此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其进行处罚是合法合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