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
9件衣服将不予退货退款
12日,阿里巴巴集团公关部回应北青报记者称,经协商,申请退货的18件衣服中,有9件曾在旅游过程中试穿、拍照。依据平台规则及买卖双方初步协商,已外出试穿的衣服将不予退货退款,其余没有试穿且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衣服将进入退货流程。淘宝方面同时表示,个案不会影响淘宝现行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
淘宝在回应中表示,“小姐姐爱美,衣服多选选能理解。照片拍出来也好看,穿过那几件留下就好;我们仍然愿意相信人性的美好”。
对于平台的协商,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黄女士所购衣服在平台上显示还是退款的状态。不过无论平台这边如何协商,他都打算将18件衣服的货款全部退给黄女士,有网友担心收回来的衣服他会二次销售,因此他决定收到衣服后当众进行销毁。
截至发稿时,黄女士未通过自己微博表态采用哪种方式退货。
律师说法
可适当修正
“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周浩介绍,“7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7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正“7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警示。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涛 张月朦 图片源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