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桑巨变七十载·就业形势长期稳定—中工网
导语: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奋力前行,从封闭落后迈向开放进步,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从积贫积弱迈向繁荣富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类发展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正阔步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
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保持了就业形势长期稳定,促进了就业总量持续增长,就业结构调整优化,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劳动力市场不断完善,对稳定经济社会全局和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大积极作用。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了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了27.3倍。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深化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各方面重视就业、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详细]

就业人数迅速增长

  1949年,全国就业人员18082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533万人,城镇大量劳动力处在失业状态。各级政府在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失业的同时,积极发展经济努力扩大就业。1952年,城镇就业人员迅速增加到2486万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家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有效带动了就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到“一五”结束的1957年,全国就业人员达到23771万人,比1949年增加了5689万人,年均增长3.5%。城镇就业增长更快,1957年城镇就业人员达3205万人,比1949年增长一倍以上,年均增长9.7%。。

  从1958年开始,我国经济建设在曲折中发展,就业规模波动较大、增长缓慢。1958年,城镇就业人员一年“跃进式”地增加近2100万人,而1961和1962两年,又“急退式”地每年减少近800万人。1978年,全国就业人员40152万人,城镇就业人员9514万人,20年间,年均分别只增长了2.1%和3.0%,增速明显减慢。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创造就业岗位,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有效联动。2018年,全国就业人员达7758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3.6倍,年均增长3.9%。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16-59岁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的背景下,党中央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大力发展服务业,突出创业带动就业,全国城镇就业总量增加了6300多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000万人以上。[详细]

就业结构逐步改善

  新中国70年来,我国就业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不断持续优化,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水平也大幅度提高。1949年,全国城镇就业人员仅占全国就业人数的8.5%,大部分劳动者在乡村就业。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服务业发展滞后,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业为生。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特别是工业化进程加快,吸引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到城镇就业。197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9514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升至23.7%。30年间,城镇就业比重增加15.2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5个百分点。改革开放极大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释放了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城镇就业人员迅速增加。2014年城镇就业比重首次超越乡村,达到50.9%。2018年,城镇就业人员达43419万人,占全国就业人员比重进一步提高到56.0%,较改革开放之初增加了32.3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

  改革开放以后,第三产业在1994年和2011年分别超过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人数最多的产业,第一产业在2014年成为就业人数占比最少的产业。2018年,我国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分别为20258万人、21390万人和35938万人,占比分别为26.1%、27.6%和46.3%,服务业占主导的现代模式逐步形成,就业结构更加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服务业蓬勃发展,2013-2018年占就业人员比重平均每年增加1.7个百分点,比1978-2012年加快约1.0个百分点。[详细]

就业观念开放灵活

  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大多数劳动者以农为主,到2018年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比超七成,服务业占主导的现代就业模式逐步形成,并日渐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70年,就业观念开放灵活。从分配就业到双向选择;从统包统配,城乡分割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从谋求稳定就业到在创业的天地里自由奔跑——人们的就业观念越来越开放、灵活。就业的变迁折射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如今,就业不再仅仅为了吃饱穿暖有钱花,人们有了更多的就业选择,也有了更多放飞和实现梦想的机会。

  2018年,中国交出了令世人惊叹的就业成绩单:城镇新增就业人口1361万人;每小时诞生约750户企业,创造超过1500个就业岗位。今年,我国首次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先后出台实施减税降费、援企稳岗、职业培训、高职扩招等多项稳就业政策措施,通过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动已出台政策落地生效、建立健全就业形势监测分析机制等,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1至7月,城镇新增就业867万人。 [详细]

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新中国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就业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的同时,就业质量也逐渐受到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更加突出强调要推动高质量就业,在经济发展和政策措施的带动下,就业质量显著提升。

  改革开放前,我国平均工资增长较慢,1952-1978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从445元增加到615元,增长了38.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仅增长10.3%。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再加上政府出台最低工资标准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快速增长。[详细]

  我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网不断织密扎牢。一是纳入保障范围的人员越来越多。1951年参加劳动保险职工人数269万人,现在基本养老保险已覆盖超过9.5亿人。失业、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均在2亿人以上,覆盖绝大多数职业群体。二是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金规模不断扩大,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6.8万亿元。三是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基本养老金持续增加,失业、工伤待遇稳步提高。服务更加方便快捷,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数现在已近13亿人。我们国家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2016年,国际社会保障协会授予中国政府“社会保障杰出成就奖”,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取得的成效。[详细]

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破除固定工限制,打破“铁饭碗”,搬掉“铁交椅”,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力的流动,激发了劳动者的创造力。但与此同时,也逐渐出现了企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雇员工等现象。

  国家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力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在保持劳动力市场活力的同时,就业稳定性不断提高。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2018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75万份,覆盖职工1.55亿人。[详细]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详细]

劳动保障持续加强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劳动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企业职工到城乡居民、从不完善到比较完善的发展过程,实现了从单位福利向统筹互济的社会保险的转变,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

  2018年,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由1989年的5710万人增加到9429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290万人增加到13445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由1992年的7443万人增加到19643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1104万人增加到2387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由1993年的557万人增加到20434万人。

  新中国刚成立时,我国实行单休工作制,全年法定休息日共计59天。改革开放后,为充分保障职工休假权利,经过多次完善,最终形成双休工作制,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后全年休息日可达120天以上。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工时制度、加班费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企业用工更加规范,超时用工得到缓解,有效减轻了劳动者工作负担,2018年底,我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0小时。 [详细]

就业形势长期稳定

  70年来,我国始终面临着巨大的就业压力,党中央、国务院也始终把就业作为头等大事,针对不同发展时期面临的不同就业压力,及时采取了不同的就业政策,改革就业管理体制,就业矛盾得到妥善化解,稳定了就业大局,就业形势保持长期的基本稳定。

  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全国城镇失业人员达到474.2万人,失业率高达23.6%。到1952年,城镇失业人员减少到376.6万人,失业率下降到13.2%。1957年,城镇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5.9%。1975-1979年的返城知青就超过1000万人,城镇就业压力逐渐加大。1979年,城镇累计待业人员达到1500万人,仅在劳动部门登记的城镇失业人员就有5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5.4%。1982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3.2%,全国多数地区已基本解决了返城知青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1984年登记失业率进一步下降到1.9%。1998-2002年间,国企下岗职工累计为2023万人,再加上1998年以前累积的下岗人员,国有企业下岗人员总量达到2715万人。1998-2005年间,全国共有1975万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到2005年底,国企下岗人员存量已由最高峰的650多万人下降到61万人,国有企业职工集中下岗对我国城镇就业造成的冲击基本消除。

  2013-2018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得到保障,新就业形态、就业新机会不断涌现;全国城镇每年新增就业都在1300万以上;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稳定在5.0%左右的较低水平,城镇登记失业率也保持在4.0%左右;劳动力市场运行平稳,求人倍率持续保持在1.0以上。[详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纪南介绍,就业是个国际性的问题,中国有近14亿人口和9亿的劳动力,就业更引人注目。中央把“稳就业”放在了“六稳”的首位,各地区、各部门形成合力,企业和劳动者自强不息,中国的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这是很不容易的。就业的发展状况既取决于经济发展的速度,也取决于经济发展的结构。中国的就业数量大,但是中国的经济体量大、市场大,尤其是近年来第三产业发展迅猛,容纳的就业量在不断扩大,创业创新活跃,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这些都对保持就业稳定具有良好的基础性作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