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问】遭遇欠薪,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维权有啥不同?-中工民生-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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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问】遭遇欠薪,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维权有啥不同?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0-12-17 12:58:00

  本期主持人: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柳姗姗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我是一名建筑工地的技术人员,2016年在长春一家建筑公司负责某个项目的施工,公司与我签订了劳务合同,约定每月工资为20000元,项目完成后,合同就解除。2018年10月,该项目施工完成,但是因为大甲方拖欠建筑公司的工程款,建筑公司也拖欠了我3个月的工资。

  

  人民视觉 供图

  讨要无果后,我想走法律途径维权。几经咨询,有的人说我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单位违法了,应该找劳动监察,去申请仲裁;有的人说我和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请问,我和建筑公司之间到底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二者有什么区别?我该如何维权?

  长春 杨先生

  为您释疑

  杨先生您好!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为完成生产过程 而结成的社会关系,而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就劳务进行协商并达成合议的、有偿的经济关系。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主体上来说,劳动关系的主体形式上比较单一,劳动关系的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既可以是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可以是自然人之间,表现形式比较多。

  (2)从法律地位上来说,劳动关系中双方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用人单位处于管理者的地位,劳动者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仅有经济关系,而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从各方的权利义务上来看,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除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仅仅得到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没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从法律适用上来说,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纠纷则由合同法调整。

  (5)从法律程序上来说,劳动关系发生纠纷时必须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必须先到当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劳务关系则不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诉。

  (6)从诉讼时效上来说,劳动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而劳务关系的诉讼时效是3年。

  结合您提供的信息内容,我认为,您和建筑公司之间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若想维权,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就可以。

  广东广和(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雨琦

责任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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