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决定上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这是自2007年以来,青海第12次调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据悉,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两项内容:一是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2020年12月31日(含)前发生的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的工伤职工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33元;二是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2020年12月31日(含)前因工死亡的,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6元,调整后实际领取低于每人每月1148元的,调整到每人每月1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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