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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火焰蓝
11月7日,“追梦火焰蓝”网络主题采访报道活动在北京启动。此次活动由应急管理部新闻宣传司主办,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承办,中央网信办传播局指导,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协办。 -
聚焦第29个全国消防日
2020年11月9日是第29个全国消防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组建两年来,以灾情为动员令,以险情为冲锋号,始终奋战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 -
中工说案
法官说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新华社昆明5月29日电(记者王研)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就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中获悉,近年来云南各级法院依法保护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妥善审理“控辍保学”案件,仅2019年就帮助1046名辍学儿童重返校园。
2018年11月,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13岁的张某某在就读六年级期间离开学校,没有再返校继续学习。当地镇政府于2019年10月30日向张某某之母王某某下达了《责令送被监护人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责令其在当年11月5日前送张某某返校接受义务教育。后王某某仍未将张某某送返学校,镇政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某于2019年11月13日送张某某返校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家长不让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行为,不但背离法定监护人职责,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云南省高院刑五庭庭长杨晓娅说,近年来,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法治宣传等形式,让监护人认识到不送适龄子女上学行为的违法性,以保障孩子们的受教育权。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李雪松介绍,“控辍保学”对于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相传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7年11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和某某等五名家长(法定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人法定义务,致子女中途辍学的案件。这是云南法院审理的首例当地基层组织作为教育公益诉讼原告的“控辍保学”案件。以此为契机,全省法院发挥审判机关优势,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如昭通市鲁甸县法院集中巡回审理11件“控辍保学”案,有1700余人旁听庭审,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政府完成九年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