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个税起征点提高,今年六项附加扣除优惠落地,一再加码的个税改革红利惠及千家万户,让工薪族喜获“加薪”。但也有人怀疑,一旦申报附加扣除可能不用交个税,等同于没有纳税记录,将被视为中断纳税。那么,购车买房积分落户的资质也都会受影响。有人因此决定放弃附加扣除优惠。
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权威回应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近期接到纳税人来电咨询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中心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答: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