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遇上假房东女子损失数千元
律师:可能涉嫌合同诈骗
云南人张女士来到银川打算开店做个小生意,没承想租房遇到了假房东,店没开成不说,还搭进去了4200元。
租房做生意竟然遇到假房东
10月14日上午,记者来到鲁银城市公元小区附近,见到了张女士。据张女士介绍,今年10月初,她打算租一间店面做小吃生意。通过网络,她与一名陈姓女子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自己手里有合适的营业房正在出租,位置就在鲁银城市公元西门附近的一家药店内。一番沟通后,张女士以每月600元租金的价格和对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并支付了4200元的费用。合同签订后,在张女士准备营业时,却被药店老板告知,姓陈的女孩并不是房主,且店铺不允许转租和经营小吃。
“她说她是房东,我向她要过相关的材料和证明,但一直没有提供全,我想着也没有啥,毕竟只是个很小的店面。”张女士告诉记者,姓陈的女孩在将房子租给她时并没有说明经营范围限制,也没有告诉她这属于转租。
随后,记者一行来到药店。药店老板告诉记者,张女士想要租赁的这间铺面是她转租给一位姓包的女士,而且在转租时明确告诉对方,不允许继续转租。“这个女孩姓啥我不知道,但她好像是包女士的女儿,她在这边就卖了一天的早点。”
租赁房屋这些事项要注意
记者通过张女士提供的两个电话号码尝试联系到姓陈的女孩以及包女士,但最终都未能接通。最后,记者来到长城中路派出所,据民警介绍,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很快就会有结果。
针对这起案例,宁夏海潮律师事务所的朱全磊律师分析认为,在不具备出租权利的情况下,陈姓女孩的行为很可能已经涉嫌合同诈骗,最终结果还是要以相关部门的说法为准。
此外,朱全磊还就租赁房屋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事项:首先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渠道,比如正规的网站或者中介机构。其次,要到房源附近实地了解相关情况,以免作出误判。第三,对于出租一方一定要核实其是否有出租权或者转租权。另外还要从合同签订方面多加注意,将违约条款约定清楚,以此来降低自己的风险。
记者 张韶奇 魏焕力
亿万职工的网上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