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赚钱?当心,此举涉嫌诈骗-中工民生-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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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微信赚钱?当心,此举涉嫌诈骗

来源:中工网
2020-07-13 13:43:35

  中工网记者 张翀 通讯员 邹航 张志鹏

  “高价收V,不想卖的可以租,30-80元/天”“出租微信,日结,加我长期有效”“注册1年以上、绑定手机、有交易记录”......在社交平台上搜一搜,就能看到类似广告,发布者给出了每天几十元到几百元的高额报价来租借微信。

  微信还能出租?啥都不干,仅需出租一个微信号,几天就能有几百块到手,真有这样不劳而获又稳赚不赔的好事儿?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然而,出租微信号给他人使用安全吗?近日,武汉警方正式提醒市民:保护个人微信号、QQ号等社交软件账号安全,一旦外借,后果很严重!

  今年5月份,武汉市青山区一名女孩小李就被天上掉下的“大馅饼”砸中了......5月6日,17岁的学生小李在家中上网,突然,她在QQ空间里看到一条租借微信的兼职信息,正好手头缺钱的她便好奇地点了进去。刚进去,她就看到“微信租号,30元一天”“不需要费用,每天日结”等字眼,小李想着既不用出门,又能赚钱,而且自己也没有什么损失,何乐而不为?于是小李便私信了对方。

  对方声称借出微信后对账号主人无影响,于是小李便扫码进入一个微信群,按照群内要求一步步将自己的微信账号、登录密码告诉对方,将微信号交给对方操作。对方用小李的微信号在电脑PC端登录后,开始添加陌生好友,引导他们刷单,声称每刷一单,返利本金的5%-8%,一天做满5单则返利88元。在手机微信上,小李清楚地看到对方与好友的聊天内容,刚开始几次兑现了,但有人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后,垫付的钱没有返还,然后对方就将好友拉黑了。小李刚开始觉得疑惑,但对方让其不要插手他的聊天,也不能删除他添加的好友。小李每晚9点会收到对方转的30元报酬,就没有进行阻止。

  几天过去后,小李发现自己无法登录自己的微信了,上面显示该用户涉嫌违规操作,已被冻结。小李这时便联系租借微信的人怎么处理,对方引导小李进行申诉,为了持续获取报酬,申诉解封后,小李又将账号租借给了对方继续诱导他人刷单。

  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刑侦大队在研判刷单诈骗案件中发现小李所使用的微信号涉及一起诈骗案件,导致受害人被骗6万余元。5月16日,分局刑侦大队、白玉山所民警通过摸排,在家中将小李找到,依法对其进行传唤。

  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结合小李的供述,警方发现小李主观上明知自己的微信号被用于实施诈骗行为,还继续为诈骗犯罪份子提供帮助,属于诈骗行为的共犯,目前因涉嫌诈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借其微信的诈骗嫌疑人因涉及跨区域作案,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和追抓中。

  据了解,武汉市青山警方已依法办理了多起通过租借微信实施电诈的案件。武汉市青山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黄蔚介绍,这类案件中的诈骗嫌疑人为隐瞒自身身份信息,利用手头缺钱的年轻人(以女性、学生为主)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的心理,在微信、QQ兼职群、追星群以及贴吧等网络平台发布租借微信的兼职广告,报酬一般在30—80元/天不等。借到实名注册微信号后,诈骗嫌疑人迅速在各个群里发布刷单等兼职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说,当前,网络电信诈骗形势不容乐观,未成年人普遍接触网络较早、较频繁,一些年轻人无经济来源,容易受到网络诈骗的诱导。一方面,未成年人应加强自身法律学习和行为约束,《刑法》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是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另一方面,监护人及学校、社会方面应共同加强未成年人防诈反诈的宣传和引导,共同提高其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因此,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将自己微信、QQ号、身份信息、银行卡等出租或转借他人使用,防止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一旦被用于犯罪环节,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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