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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0-07-03 16:11:28

  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与济宁市、任城区有关单位一起,对苟晶反映的“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反映的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苟晶,女,现为浙江省湖州市某公司电商部主管。

  邱小慧,女,汉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邱印林,男,汉族,1943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为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三时的班主任,邱小慧为其次女。

  一、关于苟晶参加高考及录取问题。1997年、1998年山东考生高考成绩,由省招生办发放到市、县(市、区)招生办,高中学校张榜公布,考生可通过省高考168查分热线查询。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中会考、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高中毕业会考语文成绩等级为A,数学、英语、物理等级均为B,政治、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补考)等级均为C。1997年7月,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以农村应届理科生身份参加高考,成绩为551分(满分900分),在济宁市任城区1588名理科生中排名308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7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583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5分,中专(理科)委培分数线为549分。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

  经向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调取苟晶高考成绩及相关材料,查明苟晶1998年7月高考成绩为569分(满分900分),在任城区1710名理科生中排名265名。当年山东高考本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25分,济宁市专科(理科)录取分数线为600分,中专(理科)录取统招分数线为570分,后调整为555分。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调整后的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苟晶在当年填报的志愿中,中专志愿填写为泰安人口学校、武汉生物工程学校,并选择了服从调剂,被调剂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该校当时系公办省部级重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1998年济宁市计划委员会与该校签订30名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经山东省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准后纳入当年招生计划,并向社会公开。苟晶当年高考档案随之转至该校,其在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习2年,并完成全部学业,学校为其发放了中专毕业证书。

  经过调查,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苟晶1998年高考成绩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统招录取分数线,本人填报志愿并服从调剂,被录取到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上学,系按程序正常录取,不存在其当年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问题。

  二、关于邱小慧冒名苟晶上学问题。1997年7月下旬,因选择在原就读高中复读,苟晶按照学校要求将准考证上交。邱印林在苟晶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苟晶考生档案卡及准考证上的照片替换为邱小慧的照片;对苟晶当年的学生档案进行涂改,把父母姓名分别更改为父亲“邱荫林”、母亲“苟淑玲”(邱小慧母亲姓马),家庭住址更改为王金山(邱小慧姐夫,时为济宁市任城区建行职工)的单位地址“济宁市洸河路9号任城区建行”,该地址同时也为录取通知书收件地址;以苟晶的名义填报志愿,在中专志愿中委托培养类填报为济宁警校、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济宁商校。邱印林将涂改后的苟晶考生档案卡交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导处审核后上报至济宁市任城区招生办。时任济宁市实验中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李耀立,时任任城区招生办副主任张勇失职失责,均未发现该档案卡涂改问题。

  1997年9月,邱小慧以苟晶之名被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录取(2年制中专,委培费每年4400元),邱印林涂改后的苟晶学生档案被转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该校按预留的地址将录取通知书寄至济宁市任城区建行,王金山根据邱印林的要求查找到苟晶的录取通知书转交给邱印林。后邱小慧持该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入学。苟晶复读期间,邱印林利用整理学生档案的便利条件,为苟晶伪造了学生档案。

  三、关于邱小慧户籍造假问题。1997年9月,受邱印林请托,邱印水(时任兖州市王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系邱印林亲戚)联系时任兖州市公安局小孟派出所所长王卫中,由王卫中安排户籍警栾卫民,违规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邱小慧的长兄邱通(时为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唐口派出所民警,2015年1月因病去世)持该虚假户籍材料,通过时为任城区分局北湖派出所户籍警李秀芳伪造了姓名为苟晶、住址为济宁市任城区许庄镇的虚假《户口迁移证》。其后,邱小慧持该证将户籍迁至北京煤炭工业学校。时任北湖派出所所长韩宁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伪造《户口迁移证》行为失职失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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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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