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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首例DDOS破坏网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20-04-07 22:19:01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 黄岩检察供图

  中新网台州4月7日电(记者 范宇斌)互联网时代之下,有一群晃荡于网络上的技术人员,他们熟悉计算机程序的设计与维护,精于找出使用者的密码,被称之为“黑客”。7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市首例黑客破坏网游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提起公诉。

  经审理,黄岩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精准量刑建议,被告人骆某因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而充当“网络打手”的凌某也以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游戏怎么又掉线了”“我也死机了”……玩网游时,频繁掉线的状况时常令游戏玩家无力吐槽,产生极差的游戏体验。2019年1月,台州某智能科技公司就陆续接到了不少游戏玩家投诉,反映在玩游戏时出现频频掉线等状况。

  公司负责人冯某报案称,自2019年1月11日开始,公司的网页服务器、游戏服务器等20余台服务器无缘无故遭到不明DDOS(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256次。这些攻击让用户无法登陆,造成大量用户流失,仅一台服务器上受影响的注册用户人数近2万人,给公司产生了巨额损失。为了应对攻击,公司专门花费五万多元从阿里云购买DDOS防护包,但效果并不显著。

  侦查机关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调取的该公司IP数据显示,2019年1月14日,公司服务器系统崩溃达1小时15分之长。

  被告人骆某2018年毕业于某高校,本着对网络知识浓厚的兴趣,大一时他就通过自学掌握了IT知识与技能,顺利考取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师证书。因为经商头脑灵活,在校期间他还多次被评为“创业知青”。

  大学毕业后,骆某被安吉某科技公司聘任总经理一职,收入不菲。原本有着灿烂前途的他,却当起黑客谋取不义之财,踏上了违法之路。

  工作之余,骆某长期沉溺于网络,学习黑客技术。期间,他发现了一些论坛、QQ群等平台会发布攻击网站、买卖攻击流量等信息,便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

  骆某开始接受“客户”的雇佣,从事网络攻击接单并尝到了一些甜头。这次,骆某以300元/小时的价格从“客户”处接单,要求攻击台州市某智能科技公司网站,把服务器IP“打死”。骆某接单后,通过其原先加入的QQ群发单,将业务转包给同样懂得DDOS攻击技术的凌某(网名“黑猫”)等人从中赚取差价。

  在接下该笔业务之前,无业宅家的凌某与“小害虫”“天客”(另案处理)等人合谋通过DDOS网络攻击服务器赚钱。三人建立了专门的QQ群,交流DDOS网络攻击技术。为承接攻击服务器业务,凌某等人合租了一台中控服务器、抓“肉鸡”、通过域名把木马解析到服务器等做了提前准备。

  2019年1月14日,凌某等人使用DDOS黑客攻击技术,轮流攻击上述公司服务器,致使该公司服务器不能正常运行一小时以上。

  据悉,该案是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采用DDOS技术攻击网站的计算机犯罪案件。

  承办检察官王萍表示,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商家出于打击竞争对手或者招揽生意的目的,通过QQ、微信等主动联系黑客,向其支付好处费要求其攻击或者瘫痪竞争对手网站;而黑客则会通过所谓“中介”“代理”推广自己,借助“接单”盈利,形成了一个供需利益链,不仅严重威胁网络安全,同时也助长了不正当竞争。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通过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都难逃法律的制裁。”王萍表示,民众一方面应加强法律意识,不要贪图一时刺激、逞能,炫技术而误入歧途。另一方面,如发现电脑被植入类似本案的远程控制等木马程序,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警。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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