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
审判长谈本案启示:
为我们上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
一审宣判后,审判长表示,被告人常仁尧因其犯罪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本案也带来诸多启示,为我们上了一堂全民法治“公开课”。
首先,学生对老师教育方式的不同意见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报复借口和理由。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多种救济途径,如确实受到不法侵害或不公正待遇,可使用多种方法、通过多种渠道依法解决。事实告诉我们,采取私力救济的方式肆意报复、发泄私愤只会让社会处于混乱和无序的状态,相关行为也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中,常仁尧以对近二十年前老师教育方式的不满作为伤害老师的理由,无论从其毕业以后工作生活一切正常的状态上,还是从时间间隔及伤害对象上,都不能为常人所理解、接受。常仁尧为炫耀和发泄不满情绪,偶遇老师即实施侮辱殴打行为、录制视频并导致网上传播,理应受到法律惩罚。
其次,社会应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尊师重教是五千年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精髓之一,自古以来要求“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习近平总书记也指出“全社会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每一个学生都应当尊重自己的老师,感激老师对自己的培养教育。古今中外教育方式都是多种多样的,既有鼓励为主的方式,也有严格管理的方式,古语云“严师出高徒”,说的就是老师只有严格管理,及时有效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才能培养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如果我们不能正确理解老师对学生适当的严格管理,只一味地报以指责、怨恨,老师就可能会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任其发展,这样最终损害的将是学生的健康成长。当然,法律和教育部门也都禁止体罚学生,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近二十年前老师对被告人有严厉体罚的行为。常仁尧的侮辱殴打行为引发了很多教师的愤慨和不安,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对常仁尧的定罪判刑,既是对其行为的惩罚,更是向社会传递一种信息,即尊师重教的中华传统美德应该得到遵守和弘扬。
第三,教育方式要与时俱进,老师要不断改进和提升教育艺术。老师承载着传播知识、传承真理、塑造灵魂的重任,理应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育水平。我们希望此案的处理,能够更好地促进为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求学者尊崇敬重师长,如此才能薪火相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气才能更加浓厚,教学相长、和谐包容的师生关系才能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