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人是不对的……”20多年后,他在法庭上又上了一堂“课”
6月12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案在河南洛阳栾川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
法庭上,被告人常某尧称,事发当天与班主任张某系偶遇,情绪一激动便殴打了张某。首先向被打的张老师及其家人道歉,对其孩子和家人造成伤害,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打人是不对的。
据法院官方人士介绍,被打老师张某及其亲属未出席庭审,且未对常某尧提起民事诉讼。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常某尧在诉说自己当年曾多次被张某殴打的情形时,数次用手擦泪。
在法庭辩论环节,检方认为,常某尧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议量刑在一年六个月到三年之间。常某尧表示,如果判决有罪的话,他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他会承担,如果无罪的话,他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检方指控
打人者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6月12日上午9时,栾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身着灰色短袖的男子被押入法庭,坐在被告席上。
男子名叫常某尧,今年33岁。2018年12月15日,一段他几个月前当街殴打20年前班主任张某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社会关注。同年12月20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常某尧被栾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月4日,经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常某尧被执行逮捕。4月12日,检方以常某尧涉寻衅滋事罪向栾川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栾川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某尧驾驶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某外出钓鱼,当车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双堂村19号界碑附近时,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某(系常某尧初二时班主任)。常某尧回想起上学时所受体罚,心生恼怒,在上前拦截前,将手机交给随行的潘某某录制视频。之后,常某尧拦下张某,对其辱骂、指责、扇其耳光后,又朝其脸部猛击一拳,并将其电动车踏翻在地,向其胸部、腹部击打两拳。后被围观群众劝止。随后,常某尧将录制视频传播他人观看,导致该视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严重影响张某的工作、生活及家庭安宁,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公诉机关认为,常某尧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庭道歉
被告人称打老师系个人恩怨
在回答法官问题时,关于案发具体时间,常某尧称记不清了,与张某系偶遇,“刚看到时不太确认,确认了后,他怔了一下。想起以前他对我的殴打,当时情绪冲动了一下,就打了他”。
常某尧称,张某当过他一年班主任,自己经常被其殴打辱骂,“给我带来巨大的心理伤害,十几年我都不会忘,且经常做噩梦,绝望、无助、哭泣”。
常某尧回忆,上初中时,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太好,班上学费就自己没交,向张某请求晚一点交却被拒绝。还曾因为在课堂上打瞌睡,被张某从教室前面打到教室后面,“一边打一边骂”。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常某尧在诉说时语带哭腔,并三次用手擦拭眼睛。他称,自己一直想不通,13岁的他究竟有多大的错,会遭受这样的待遇。被打后,他曾找学校反映,也有老师开导自己,但张某殴打更狠。
被告人辩护律师郭京朝询问,殴打张某是对老师群体不尊重还是个人恩怨?常某尧称,系个人恩怨,对于教师群体一直都很尊重。他称,自己知道打人无论如何是不对的,并当庭向被打老师张某及其家属诚恳地道歉。
据法院官方人士介绍,被打老师张某及其亲属未出席庭审,且未对常某尧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