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收了金融服务费,但合同没写
对于“金融服务费”的解释,销售员们的意见似乎还未统一。
就在同一家4S店里,在旁听一名车主的对话时,记者从另一名销售员口中,听到了“金融服务费”的提法。
这名打算签合同的车主,对合同中未写明“金融服务费”一项,提出了质疑。来回几个交锋后,销售员小声表示,“现在这个东西(金融服务费)还不明确,后面确定了,就(退给你)。”在车主的强烈要求下,销售员最终同意在合同里添上一笔。
“我就是当时没注意,交完首付才知道收了金融服务费。”杭州人秦建华(化名),对此懊恼不已。
去年10月,他在杭州某奔驰4S店以先享后选的贷款方式,购买了一辆GLC260轿车。拿到合同后,秦建华才发现不仅合同上的预付款项与自己的实际支出有出入。“我首付交了13万9千多元,但合同里却只有12万5千元。”他事后再去了解,销售员才告诉他,未列入合同的1.4万元,就包括金融服务费、上牌费等费用。
令秦建华不解的是,合同内明明就有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两项,“如果这1.4万不算购车款,也应该计入其中一项,”但如今,这两栏上的数字都是“0”。
就此,记者随后电联了浙江几家知名的奔驰经销商,除一家明确表示不收取金融服务费外,其他几家则表示如果客户办理按揭,就会收取服务费。但有关费用会提前告知消费者,并在合同内写明。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奔驰4S店工作人员也向记者透露,他所在的4S店确实会收取金融服务费,金额一般为贷款额的3%左右,他说:“浙江消费者的维权意识都很强,就我所知,我们店不存在不提前告知的现象,而且走的是对公账户,也开具正规发票。”同时,这名销售还表示“办理按揭的前期和后期都有许多人员维护成本和风险,我认为这个收费是合理的。”
俞任飞 詹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