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寇昉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报告工作。
报告显示,2018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895224件,同比上升16.3%,结案893570件,同比上升15.4%;其中,市高级法院新收案件17838件,同比下降0.5%,结案17833件,同比上升2.8%。全市法官人均结案357.1件,居全国首位。
寇昉介绍,2019年北京法院将在立案环节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取消法律规定之外的各类证明材料,实现网上预约立案24小时不“打烊”,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通过各项改革的系统集成,努力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强化审判监督、统一司法尺度,把改革成效体现在审判质效的提升上、体现在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上。
全市法院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839个
报告显示,全市法院组建符合新型审判权运行模式的审判团队1839个,增补审判辅助人员795名。
201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北京法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经验入选。打造新型审判团队,目的在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法官心中有责、心中明责、主动担责。同时,通过推动从“一审一书”的传统模式向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三类人员灵活搭配的团队模式转变,让审判权运行更加公正高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近四成案件院庭长办理
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方面,报告称,落实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99%以上的案件由独任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决并签发裁判文书。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结案件34.8万件,占总结案数的38.9%。
近年来,北京高院修订出台《关于完善审判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北京法院院庭长办案规定》等文件,实行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同时明确院庭长办案方式和数量,对院庭长办案团队提出具体要求,并逐月公布办案任务完成情况,定期督察。同时,落实院庭长对涉及重大、敏感等9类案件的及时全程监督,促进院庭长监督管理规范化。
“多元调解+速裁”模式助推繁简分流
建立“分流、调解、速裁”一体化机制,上线“分调裁”平台,加强诉调对接中心建设,探索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实现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的紧密对接,着力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枫桥经验”升级版,2018年多元调解与速裁结案254274件,同比增长44.5%,占一审民商事结案量的46.7%。
北京法院不断拓展多元调解解纷渠道,在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确定西城、朝阳、海淀、丰台、通州、房山等6家试点法院。
此外,北京法院大力推广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对于那些调解不成,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诉讼标的额较小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以及信用卡、金融借款、追索物业费、供暖费的物业服务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家事纠纷等普通案件,法官可在对案件的基本事实要素进行提炼的基础上,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庭审及制作裁判文书,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