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吕献峰 通讯员吴庆伟 任鹏宇)张某来天津十年,曾在工厂打工,后来吃不了苦便整日四处游荡。近日,他在天津站售票厅看见旅客随身财物便起了贼心,遂盗窃作案。
10月28日3时30分,旅客赵女士在天津站南广场售票厅休息时,随身携带的挎包被人盗走。据赵女士介绍,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各类银行卡4张、身份证1张、各类宝石戒指10余枚,自称价值两万余元。接警后,天津站派出所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发现一名身材矮小、走路一瘸一拐的中年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锁定嫌疑人身份后,对嫌疑人活动区域进行重点盯控。
11月1日2时20分,执勤民警王浩丞、娄书铭在天津站南广场售票厅巡视时,发现该嫌疑人,便上前对其询问。该男子始终搪塞,民警便把其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名为张某,49岁,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在检查张某随身物品时,民警发现旅客赵女士被盗的身份证、部分石质戒指等物品。嫌疑人对盗窃旅客赵女士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张某已被铁路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