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图 王金辉
当前,有不少老人选择“我花钱我快乐”的生活原则,有的对子女过分“啃老”说“不”,有的干脆卖房去旅游,有的参加社会养老,还有的则把房子“随心”赠与哪个子女……然而不少老人没有想到,有的子女竟因继承不了遗产,甚至只因无法继续“啃老”,就拒绝赡养年迈的父母,由此引发众多赡养纠纷案。
无继承就可以不赡养?儿女履行赡养义务能讲条件吗?本报记者就此向法院求证,答案是否定的。据统计,2016年至2017年,在全国赡养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法院支持和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的占比高达95.86%。
案例1
老人卖房旅游养老 女儿生怨拒赡养
周老太年过七十后突然热衷上了环球旅游,以弥补自己年轻时的缺憾,于是卖掉自己唯一的住房。等开心地玩了一圈回来,还剩下一些钱,她就又为自己找了一家养老院。对此,周老太的独生女儿十分不理解,甚至感到愤慨,她原本一直打算等母亲百年之后就继承这房产的。
如今,年已八十的周老太在养老院里孤单度日,天天念叨女儿的名字。这几年她的身体越来越不好,可是女儿不怎么来看望她。每次电话中,周老太都听到女儿以工作忙为借口,拒绝前来探望自己。伤心之余,周老太将女儿告到了法院,要求她履行赡养义务。
“我可以用存款和养老金支付养老院的费用,不需要女儿给付赡养费,只要求她每个月来看望我!”在法庭上,周老太十分动情地提出与金钱无关的亲情要求,却不料女儿仍表示无法满足。法院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最后判决支持了周老太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