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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卖假烟,只能罚款?

2018-10-18 13:31:15 检察日报

  最近,河南省安阳市检察院侦监处召开工作推进座谈会,文峰区检察院侦监科长崔慧斌在会上介绍:“为解决刑事立案监督线索匮乏的问题,我院主动寻找案件线索,与市烟草局联手查办贩卖假烟案的做法,值得借鉴。”

  邵刚(化名)靠做小买卖维持生计,后经人点拨,开始卖假烟。起初,邵刚都是零散买进,零散卖出,甚至“打一枪换个地方”。干了一段时间见“没出啥事儿”,他胆子大了起来,开始在闹市区卖假烟,后被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逮到好几次,可每次都因查获的假烟数量少,金额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只能罚款了事。邵刚也认为执法机关拿他没办法,很是得意。

  崔慧斌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发现邵刚多次被行政处罚,于是主动联系安阳市烟草专卖局执法部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崔慧斌认为,邵刚长期销售假烟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文峰区检察院与安阳市烟草专卖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制定出指导执法人员收集固定证据的方案。

  一天深夜,联合专案组趁邵刚旧货尚余、新货刚到之际出击,一举人赃并获。经搜查,执法人员在其两处房屋和一处地下室内,共查获数十个品种上千条假烟,经河南省烟草专卖局鉴定,假烟总价值12.95万元。邵刚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烟草经营许可而售卖卷烟属非法经营行为,数额巨大,达到立案标准。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依法没收假冒伪劣香烟。

  之后,检察机关又指导烟草部门依法取证,查处另一起销售假烟案,查获假烟价值高达30余万元,涉案人员也以非法经营罪获刑。(赵晨光)

编辑:韩瑞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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