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妻藏尸案”受害者家属:为女儿讨回公道(图)-中工民生-中工网
中工网首页时政评论国际军事社会财经企业工会维权就业论坛博客理论人物网视图画体育汽车文化书画教育娱乐旅游绿色城建打工
 

中工民生

法眼

“杀妻藏尸案”受害者家属:为女儿讨回公道(图)

2018-08-23 13:11:29 中国新闻网

  上海杀妻藏尸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受害者家属:为女儿讨回公道

  上海杀妻藏尸案被害人父亲接受采访。李姝徵摄

  中新网客户端上海8月23日电(记者 李姝徵)8月23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朱晓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当日宣判结束后,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外受害人杨俪萍父亲向中新网记者表示,法律为女儿讨回了公道。他称,拿到判决书后将第一时间去女儿墓地,把结果告诉她。

  等待进法院参加判决旁听的网友和市民。李姝徵摄

  上海二中院方面表示,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31日,被告人朱晓东与被害人杨俪萍登记结婚,共同居住于本市虹口区。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晓东在家因故用手扼住杨俪萍的颈部致杨机械性窒息而死亡。嗣后,朱晓东将杨俪萍的尸体藏匿于家中冰柜。2017年2月1日,被告人朱晓东将其杀害杨俪萍一事告知父母,并在父母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杀害杨的犯罪事实。

  网友关注判决结果。李姝徵摄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晓东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处罚。本案虽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且朱晓东自首,但朱晓东犯罪性质恶劣,作案后长时间藏匿被害人尸体。期间,朱晓东还用被害人的钱款、身份证,多处旅游、与异性开房约会等,肆意挥霍享乐,无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故依法对朱不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韩瑞敏
 
 

相关阅读

 
 

高清图库

 

首发策划

热门排行

 

热点推荐

 

优势栏目

    • 优势栏目

      重载铁路桥梁转体创“新高”

    • 优势栏目

      浙江洞头“一元食堂”为老人传递幸福“滋味”

    • 优势栏目

      2018阳光少年成长营闭营仪式在京举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站地图 | 投稿邮箱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18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