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机关有五名法医,集中办理法医案件。他们的工作和公安机关以及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有何不同?记者带您探访
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有五名法医,集中办理法医案件。检察院的法医工作和公安机关以及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有何不同?发挥着什么作用?记者昨天采访了其中的三名法医。
三名法医中,既有从业三十年的老法医唐晋和王居生,也有工作还不到五年的年轻法医吉驰,他们所掌握的法医专业知识和技术,成为检察官办案的不可或缺的“利器”。
当检察官办案时,对公安机关或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鉴定有疑问,那么检察院的法医,就会肩负起审查的责任,排除错证、伪证,让法医鉴定成为经得起检验的铁证。
唐晋
人命关天 决不能弄错
“除了发生在监狱、看守所的犯人、嫌疑人死亡的案件以及涉及警察的职务犯罪案件,我们需要第一时间介入,探查死因外,大部分的案件,公安机关和社会鉴定机构的法医一般在侦查阶段发挥作用,我们则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他们的法医鉴定意见,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唐晋在北京市检察院法医的岗位上工作了30年,她语带温柔又十分冷静,先给记者做了一下“科普”,“简单来说,检察院法医工作就是一个审查、复核、纠错的过程。”
在北京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唐晋主要负责法医病理学方面的案件,通俗来讲,就是涉及死亡的案件。“人命关天,死亡的原因是一起刑事案中至关重要的定罪量刑依据,决不能弄错。”
去年,大兴检察院公诉部门收到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案件。嫌疑人王某在大兴区的一家老年公寓内,在未取得执业资格和许可的情况下,开设了一间名为“中医研究院”的诊所。
女患者陈某在网上看到王某的广告,于是在去年8月1日,到该“中医研究院”就诊,入院后,陈某服用了王某为其开具的中药汤剂。然而,8月3日晚,陈某在该公寓房间内与人聊天过程中突然倒地,不幸死亡。
“因为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公安机关介入后,委托了一家社会鉴定机构,该机构出具的法医鉴定意见为陈某由于心肌梗死导致了死亡,‘中医研究院’延误了陈某的治疗。”唐晋说,大兴检察院公诉部的检察官发现案件有蹊跷,便委托了市检察院的司法鉴定中心,对上述鉴定意见进行审查。
于是,唐晋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调取了陈某此前在外地医院的病历、此前法医鉴定的病理切片,“一个很明显的漏洞是,陈某是突然倒地死亡,但心肌梗死发病时会胸口痛、冒冷汗。我们又邀请了多位心血管疾病的专业医生前来会诊、论证,结论是陈某原本就有严重的心衰,随时都可能死亡,她真正的死因是心率紊乱所致的心源性猝死。”
唐晋说,她还邀请了中医方面的专家,专家认为王某开具的方剂没什么问题,其诊疗行为和陈某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最终,大兴检察院依据上述法医学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认定犯罪嫌疑人王某的非法行医行为没有达到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于是,对王某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不是简单的追诉机关,嫌疑人的罪与非罪的证据同样重要,这份审查意见不仅明确了案件性质,也让当事人及家属心服口服,而且,也让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更顺畅。”唐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