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暑假将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西宁市教育局日前制定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十严禁”,进一步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校外培训机构“十严禁”规定包括: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和名目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中小学校招生活动以及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聘用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兼职任教,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夏(冬)令营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跨学年收费或以预付卡等形式收取学费。
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欺骗家长学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和“强化应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范围培训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设立分校开展培训活动,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支持他人开展非法培训活动。
在此前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西宁市从对学生校外报班参加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和各部门受理社会投诉举报、排查发现线索、对症下药严肃整治等层面入手,全面遏制违规办学行为。
此外,西宁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严格执行教学标准和进度,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