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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网售“毒药” 庭上公开道歉

2018-05-17 01:22:13 北京晨报

法院供图

  罗某夫妇不顾消费者身体健康,销售大量有毒有害保健品,后二人因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但鉴于二人的行为还存在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后检方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向社会公开道歉。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四中院开庭审理,据了解,该案系北京首例检察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此类诉讼中首次采用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销售有毒保健品 涉全国多省份

  三年前,罗某、卢某夫妻通过网店销售大量“苦瓜清脂减肥胶囊”等保健品。可有消费者反映,在购买上述保健品服用后,出现了肚子疼、腹泻、口干、厌食等不良反应,怀疑该网点所销售商品不是正规厂家生产。后阿里巴巴打假特战队发现罗某夫妻涉嫌售假线索后,将消息推送给警方。

  通过双方共同研判分析,2016年9月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民警抓获。经过统计,2015年4月至2016年9月间,罗某、卢某通过开设4家淘宝网店,共计销售6000余份保健品,销售金额15万余元,买家遍布北京、天津等多个省份。上述产品中,均含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酚酞、双氯芬酸钠等有毒有害物质。

  4元一盒拿货 15元一盒卖出

  检方对罗某夫妇提起公诉,检方认为,罗某、卢某的行为系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在该起刑事案件审理时,二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罗某交代说,2008年他和卢某先是经营淘宝店卖化妆品,到了2015年,他在网上看到有人卖苦瓜清脂减肥胶囊,他也想进一些卖,为此找了一名男子订货,后又增加了几类减肥药和保健品。罗某称,他在男子处以4元钱拿货,再以15元一盒销售,每次会进500到1000盒。

  据了解,酚酞长期或过量使用会引起人体电解质紊乱、血糖升高、肠功能的依赖性,会导致特殊人群病情加重。而双氯芬酸钠长期使用可导致部分患者出现消化道出血、胃肠道溃疡、头痛、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本案由丰台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夫妇的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鉴于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法院对卢某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处罗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此外,法院还禁止卢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检方提公益诉讼 店主当庭道歉

  二人虽然受到刑事上的处罚,但鉴于二人的行为还存在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这一情形,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故检察机关于去年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二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但市消协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诉讼。后市检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消费公益诉讼。

  昨天上午,该案开庭审理,检方请求法院判令罗某、卢某停止销售涉案有毒有害食品,并公开赔礼道歉,通过在媒体上公布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事实等方式向消费者提示产品存在的危害以消除危险。

  面对起诉,出庭应诉的卢某首先向社会道歉,并表示已经认识到销售产品对买家身体有损害,剩余未售出产品已被收缴,以后不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于检方提出的其他诉求,卢某同样予以认可。

  “我以前不懂法,犯下了错误,以后我不会再卖这类东西了。”卢某在法庭上说道。

  该案将择期宣判。

  北京晨报记者 黄晓宇/文

编辑: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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