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邢生祥)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教育。
《方案》提出,青海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行委)督导评估工作,是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走向更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有效机制。
据介绍,青海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设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4个方面的内容。在资源配置方面,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设备等方面的标准化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在政府保障程度方面,重点评估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
在教育质量方面,青海将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在社会认可度方面,将通过调查,了解学生、家长、教师等对于县级政府和义务教育学校推进均衡发展成效的认可度。
据介绍,青海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重点校、重点班、“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弄虚作假、教育系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等作为一票否决指标,以回应社会关切。
截至2017年年底,青海已有33个县(市、区、行委)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国家认定。与基本均衡标准相比,优质均衡突出质量核心,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等级纳入评价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关注。